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防工程
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3-20 16:16 来源: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各省辖市人防办、济源示范区人防办、各省直管县(市)人防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防火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防安﹝2020﹞5号)精神,做到人防工程复工复产、安全工作两不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升认识,做到安全生产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企业集中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尤其是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给安全复工带来更严峻的挑战,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各级人防部门要深刻吸取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教训,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抓稳定、保复工的政治高度认识安全复工复产的重要性,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贯彻落实上级指示,不打折扣见底见效

  各级人防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思想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当地市委、市政府推进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既要支持企业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更要毫不松懈地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安全工作,绝不允许走过场,不允许存死角、不允许留漏洞,把安全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坚决守住红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科学施策保障重点,助推有序复工复产

  各级人防部门要认真落实法定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强化科学施策,有序组织实施。对利用人防工程开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商场等公共场所及正在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在复工复产前要积极配合住建、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全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按照风险高低有序复工复产,督促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整改,坚决防止企业擅自复工、带病生产。充分发挥人防专业优势,采取部门联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协助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完善预防重大安全事故措施,解决生产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检查督促到位,做好安全服务

  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强对人防工程公共场所和自建项目的安全督导和服务,做到场所必到、工地必查,在指导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同时,要及时掌握复工复产企业有关生产安全隐患和技术服务需求等情况。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落实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重大工程安全;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要加强应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演练,切实提升应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能力,全力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确保安全复工、安全生产。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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