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3-13 15:56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国家、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国发电〔2020〕2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 号)等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郑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专业技术指导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区、分级、分片负责,实施“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继续落实“四早”措施,明确辖区各企业的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员。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做好沟通对接,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技术指导。指导企业制定好防疫方案,按照“一企一策”方式,提出合法合规、科学有效的防控建议。

  二、做好疫情防控企业培训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要梳理编制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课件,通过微视频、视频连线、直播等形式,为企业讲授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常识、人员健康防护、出入管理、健康监测、健康档案、消毒隔离、健康教育等疫情防控知识,为各企业培养至少1名疫情防控“明白人”,发放“明白卡”。

  三、做好新冠肺炎健康证明办理

  按照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组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线上、线下办理工作。同时,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及时汇总整理,便于工作查询。

  四、做好企业职工健康动态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主动与所属办事处对接,做好企业返岗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建档、筛查、管理、干预”五项服务,构筑“防-治-管”三位一体的健康管理模式。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健康档案,并提供持续、动态、全过程的健康管理,有效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32号)要求,认真做好技术服务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工作。

  五、做好疫情风险管控和健康咨询

  成立流行病、消杀等健康服务专家团队,及时收集掌握企业疫情信息,科学分析疫情风险和苗头,指导企业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有效实施疫情风险管控;设立并公布辖区疫情健康咨询电话,方便为企业、员工提供健康服务,引导企业、员工理性认识疫情,切实做好防护,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在发动群众上持续发力,让群众主动参与到防控工作中,构筑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严密防线。要以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为抓手,发挥健康企业、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健康中国行动有关专项行动的推进实施,促进全社会齐动手、共参与,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各地要将工作推进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建议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复工复产办。

  联系人:孟全、张永年;电子信箱:zzwjfgsbxx@sina.com;

  联系电话:18137106825、13673398604。

  2020年3月2日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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