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推动疫情轻微区域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事宜的
通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3-11 16:10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

  通告第1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防控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现就以县域为单元精准防控,科学有序推动疫情轻微区域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疫情轻微区域范围。依据各县(市)、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考虑疫情走势、风险等级,初步划定疫情轻微范围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西工区、辉县市、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所辖区域。

  二、推进全面复工复产。疫情轻微区域内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可以不分时段、不分类型,全面复工、应复尽复。

  三、明确复工复产条件。复工复产企业法人负总责,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制度,明确管理操作规范,发放职工防疫手册,备足生产和防疫物资,执行防疫要求到位。建立一个企业“一名企业领导负责、一支专职疫情防控队伍、一套防疫流程管控”的防控体系。

  四、采用灵活用工方式。企业招录员工应以本市域劳动力为主;对招录来自外地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可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到期后返工;用工量特别大的企业可通过人力资源部门与劳动力输出地进行点对点招录,建议专车接返。

  五、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当地党委政府要深化以县域为单元的精准防控措施,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原材料供应、物流配送、防疫物资筹备等实际问题。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协调产业链上域内外配套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查验评估和日常监督指导,建立工作专班,编制企业复工实施方案,明确卫生防疫部门专人指导,切实提高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统筹能力。

  其他行政区域仍按《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疫情防控指办〔2020〕15号)执行,分类型分时段,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疫情轻微区域范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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