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信厅印发通知 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2-28 13:57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作用

  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工信办企业〔2020〕1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0〕9号)中“鼓励其他不动产租赁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中“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引导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作用,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为入驻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支持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联盟筹委会积极响应省部文件精神号召,起草了《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现转发给你们,请协助做好以下事项: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倡议书》转发至本地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自愿的原则,征询参与意愿。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细致的指导有意愿参与的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本着“有诺必践、诚信至上”的精神,依据自身财务状况、服务力量等情况,在确保有能力、有保障履行承诺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提出对入驻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费用,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等优惠措施。

  三、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要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所承诺的优惠措施,确认无误后书面提交本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本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月28日上午12时前汇总上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优惠措施直接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局)。

  联系人:李振 17637198059

  邮箱:gxwmyjjfzc@163.com

  附件:

  1.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倡议书

  2.河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名单

  3.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优惠措施统计表

  附件1

  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应对疫情影响

  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响应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全力支持的号召,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缓解疫情影响对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压力,特向全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以下简称公共服务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一、按照本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坚决做好本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深入学习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贯彻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主动协助做好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服务工作。

  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为入驻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支持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各服务机构依据自身财务状况、服务力量等情况,在确保有能力、有保障履行承诺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提出对入驻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费用,免费或下浮费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等优惠措施。

  (一)各公共服务机构要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贯,提高各级财政、金融等惠企政策中小微企业知晓度;要努力做好政银担企沟通桥梁,及时将中小微企业需求反馈到相关部门机构;要积极提升创新创业、市场开拓、供需对接、人员培训等服务水平,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二)各公共服务机构要充分运用好服务平台,及时收集、梳理和推送疫情防控进展、帮扶政策和行业动态等惠企政策资讯,积极开展免费的公益性服务,市场化服务应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下浮。

  (三)提供不动产租赁的公共服务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减免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调整付款周期等方式,与中小微企业共同承担延期复工的损失。

  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齐心协力、共渡难关,我们坚信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也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

  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克时艰!

  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联盟筹委会

  2020年2月21日

  (联系人:河南省芯互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巴欣15890065266)

河南省工信厅印发通知 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河南省工信厅印发通知 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河南省工信厅印发通知 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河南省工信厅印发通知 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河南省工信厅印发通知 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赵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