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海关10条“硬核”措施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2-20 10:53 来源:周口市人民政府

  为有效解决疫情带来的突出问题和现实难题,帮助外贸企业共渡难关, 日前,周口海关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经营促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出台10条措施,扶持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促进外贸稳增长。

  进一步完善通关服务。针对辖区出口企业推广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制度,对大宗资源型商品先验放后检测,对鲜活商品随到随验;全面实施概要申报、完整申报的“两步申报”改革;开通进口救援物资绿色通道,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开辟快速通关窗口,专人专岗负责辖区进出口企业的通关业务;提供便捷出证服务,有针对性地做好进出口货物检验证书、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等出具工作。

  支持企业合理规避加征关税影响。深入开展企业调研,指导企业用足用好优惠原产地政策,获取更多出口关税优惠待遇;帮助企业落实好对美市场化采购商品排除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合理合规规避贸易风险;充分运用关税保证保险等担保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加快检疫审批。对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等关系民生保障的进口食品检疫审批优先办理,实施即报即办,符合要求的当日办结,对重点进口产品优先安排查验,实施快验快放;全方位推荐周口农产品注册,拓展扩大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类别和数量;建立信息协作机制,协助企业随时关注国外市场最新动向特别是临时禁限措施,指导妥善应对,降低贸易风险。

  简化加工贸易延期办理手续。加工贸易企业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海关可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海关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集中内销等手续的,允许企业先行办理相关业务,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减免税政策。对符合免税条件的进口捐赠疫情防控物资和周口市卫生健康部门进口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快速办理减免税手续;对规定范围内的疫情防控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对符合免征条件已经加征的税款,及时办理应免税退还手续。

  简化核销手续,减少下厂核查。对于需要核销的保税手(帐)册,一般不下厂盘点,海关根据企业盘点申报数据办理核销手续,企业留存相关资料;海关对具备条件的企业,采用远程视频连线、文件数据电子传输等非现场的方式实施核查,减少下厂次数。

  严格做好进境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严防各类野生动物传染源伴随进出境活动传播扩散,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违法活动,维护良好进出口贸易秩序。

  指导企业不断提高信用等级。实施宽严相济的企业信用管理措施,加强AEO企业培育和新版认证标准宣传力度,对紧急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实施优先培育、优先认证,增加AEO企业数量,提升AEO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

  加大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收集力度。加强海关外贸统计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针对性咨询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鼓励线上办理业务。行政审批事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和企业注册、变更、注销均可网上办理,单证签发业务力争做到“一次办理、一次办好”;鼓励企业以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费;疫情防控期间海关货物查验时,收发货人可不用到场。允许通过快递办理业务,能后续补充原件或手续的,一律先行办理。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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