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豫政任
分享:
索 引 号
10001-01-2020-0003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琴、翟红志任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任〔2020〕37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1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琴、翟红志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20〕37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李琴(女)、翟红志为河南博物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