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来了 采取电子化方式采集数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20-01-10 15:32 来源:河南政府网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省、现在省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通知》指出,本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普查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普查质量控制落实到普查的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同时,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通知》还强调,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文/王靖)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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