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召开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12-11 07:18 来源:河南日报

  12月10日,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在郑州市召开,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高校、社会组织的代表25人作为听证人参加听证。

  听证提出方——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现行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已15年未作调整。目前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在全国排名倒数第4位,在中部省份倒数第1位。在此期间,我省高等学校的公用支出、人员支出等逐年增加,经费不足尤其是学费标准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对全省普通高校2015—2017年度教育培养成本开展的调查监审显示,三年平均生均教育培养准许成本为本科21276.06元/生·年,专科16366.90元/生·年,呈逐年上升趋势。

  根据《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仅限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含博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等。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及周边省份学费标准等因素,拟定了三个调整方案:方案一、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068元/生·年、专科470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18.92%;方案二、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348元/生·年、专科515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2.65%;方案三、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466元/生·年、专科548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4.46%。

  此次学费标准调整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通过落实国家和省里的资助政策,确保实现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顺利完成学业。

  会上,听证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论证,大家普遍同意提高学费标准,但对方案提出的调整幅度提出异议,认为幅度偏高不利于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对百姓承受能力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有13位听证人一致同意方案二,“调价幅度适中,与邻省相接近,同时又给予部分高校一定自主权,具有一定前瞻性。”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支安宇说,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只是征求意见,不是最终方案。会后,将根据听证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修订完善后的方案连同听证报告一并按程序上报省政府。(记者 栾姗)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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