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12-05 17:51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证照分离”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重要举措。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李克强总理对此作出重要批示。韩正副总理在试点工作培训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中提出明确要求。

  2019年1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决定自12月1日起,在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国发〔2019〕25号文件要求,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本地区试点实施方案,于1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为贯彻落实国发〔2019〕25号文件,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代拟稿)》,经征求50家有关单位意见后提请省政府印发。11月29日,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61号)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自12月1日起,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二、如何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共523项)》作为国发〔2019〕25号文件附件印发实施,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按照国发〔2019〕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省对中央层面设定事项中的35项作了细化,形成《中央层面设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河南省细化内容2019年版,共35项)》(实施方案附件1),对部分事项细化“具体改革举措”,对部分事项细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部分事项的“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均作细化。

  同时,全面梳理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形成《河南省层面设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共3项)》(实施方案附件2)。中央层面设定事项(523项)和河南省层面设定事项(3项)共同实施,确保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省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清单的调整更新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4种改革方式有哪些区别?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4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5项(含中央层面设定442项、河南省层面设定3项)。

  直接取消审批是指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国发〔2019〕25号文件要求,“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后,将其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对其他由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备案。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实行告知承诺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采取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等方式,推行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四、如何在改革过程中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

  为了更好的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这次改革试点同时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实现经营范围、许可事项、所属部门三项内容的精准对应。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自主勾选经营范围,需申请许可的企业信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以下简称“三平台”)精准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三平台”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三个平台及时归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有关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

  五、在优化审批的同时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这次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在优化审批的同时,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要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要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要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六、如何组织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河南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市场监管局、司法厅、自贸办、大数据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改革。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事项清单,细化落实措施,切实推进本系统改革任务落实,协调指导支持河南自贸试验区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郑州、开封、洛阳市政府要明确本地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改革。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密切跟踪、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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