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创天下创新创业大赛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10-23 15:29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大赛目的与特色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积极打造“豫创天下”创业创新服务品牌。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中原更出彩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省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局。

  各地组委会负责赛事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组织实施、后续赛事的协调管理、优秀项目宣传和奖励扶持等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特邀部分省大众创业导师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参赛。

  五、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创新组和创业组两个组别。按照各地分区赛、省级选拔赛、省级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六、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两届“豫创天下”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参赛。

  (一)创新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9年6月30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9年6月30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七、赛事流程

  (一)大赛启动

  时间:2019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

  下发大赛通知。大赛组委会宣布大赛启动,公布大赛方案,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

  (二)各地选拔赛

  时间:2019年8月20前完成

  各地自行组织选拔赛,请尽量遵照省级选拔赛的赛事规则和评审标准。

  各地按分区赛排名确定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各地推荐数量分配方法如下:根据各分区赛项目折算,每10个参赛项目换算为1个名额。换算后不满1个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各地要在分区赛结束后一周内将赛事总结、各阶段精彩视频资料(约5分钟)和照片(不少于15张)提交。

  (三)全省初赛

  时间:2019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创新组和创业者同时进行,每个组别择优选拔出24个项目参加省级决赛。

  省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评委由组委会办公室确定。创新组、创业组各设7位评委,评委组成应多元化,包括投资机构评委、创业企业家、行业专家、孵化器等创业服务机构负责人、创业导师等。7位评委中,设主评委1名,负责在比赛过程中进行评审工作的意见传达、组织协调。

  1.报送省大赛项目资料(8月31日前完成)

  各地组委会负责组织报送参加省大赛项目的相关信息,包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进展、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同时报送项目相关附件,包含路演PPT、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便于省大赛组委会组织基础评分。注意,参赛项目的路演PPT作为项目评审的依据,在报送之后不得修改,以免导致比赛秩序混乱,影响比赛公正公平。

  2.赛程安排

  项目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基础打分,占30%。第二阶段为现场路演比赛,占70%。按权重加总后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比赛成绩。

  全省初赛基础评审时间: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

  全省初赛现场比赛时间:举办日期另行通知。

  3.比赛顺序

  在全省初赛报到日,由参赛项目代表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各组出场顺序。

  4.赛前准备

  省地组委会领队负责在抽签后为当地参赛项目发放分组清单,确定出场次序,并督促当地参赛项目做好比赛准备,确保比赛按计划有序进行。

  5.现场路演赛要求及流程

  (1)比赛现场

  比赛公开进行,现场要满足选手项目展示、评委打分、倒计时提醒及观众(选手)席位等基本设施。

  (2)时间设置

  路演阶段采取“6+6+1”模式,即项目演示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6分钟,打分1分钟。

  现场设置倒计时,在演示和提问环节分别进行6分钟倒计时提示。主持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提醒参赛选手及评委注意时间,时间到,即进入下一环节。

  (3)选手路演

  在路演前,参赛项目可为现场评委发放比较全面的纸质资料,方便评委在选手路演时,结合路演PPT,对项目有更全面的了解。无法在PPT中展示的材料,可一并在纸质资料中提供。

  选手结合路演PPT,在规定时间内流畅、真实、完整的展示创业项目,客观呈现项目的优势。路演是对项目的真实表述,避免出现夸大和伪造事实的情况,选手对材料和现场表达的真实性负责。

  (4)评委提问

  评委现场提问可有所侧重,如行业专家评委侧重提问技术、行业相关问题,投资机构、企业家评委侧重提问发展模式、市场价值等问题。单个项目每个评委提问不得超过2次,避免单个评委占用过多时间,影响其他评委对项目进行深入了解,从而影响得分的客观性。

  (5)评委打分

  评委打分时,参照评分细则及相关评审资料,依照评分表进行评分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每个项目评审工作完毕,评委需要在评委评分表上进行打分,并进行签名确认(如有涂改,评委应在涂改处再次签字确认)。

  评委要严格按照打分规则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分。为避免出现个别评委对项目的判断过于主观化,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进行汇总和平均。

  (6)分数统计

  每一个项目评委打分结束,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收集评分表,进行分数记录、统计等工作。综合基础评分和路演评分,测算出参赛项目的最终得分。

  工作人员在最终得分表上签字确认,为公平起见,请工作人员严谨对待,避免出现修改,如出现更改现象,工作人员应在更改处再次签字确认。

  (7)成绩公布

  在比赛进行过程中,适时公布上面参赛项目的成绩。

  (8)晋级全省决赛

  全省初赛结束时,公布全部参赛项目成绩及排名,根据排名确定创新组和创业组各前24名晋级全省决赛。

  (四)全省决赛

  时间:2019年10月7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创新组和创业者同时进行,决出每个组别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省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采取现场路演由专家集中评审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评委确定与组成与省级选拔赛相同。为公平起见,原则上全省初赛评委不得参加同组别的全省决赛。

  八、评审标准及规则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针对“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

  九、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全省决赛各组别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参加决赛项目为优秀奖。省大赛组委会对获得全省比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其中创业组一、二、三等奖分别是20万、10万、5万;创新组一、二、三等奖分别是10万、5万、3万。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评定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18个,对全省决赛获奖项目所在创业孵化基地(机构)授予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并颁发奖牌,在2019年省人社厅评定全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推荐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时给予优先考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孵化基地给予适当奖励。

  优秀组织奖:评定优秀组织奖6个,对各地选拔赛期间按规定统一名称举办路演赛,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项目数量较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特别贡献奖: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社会机构、企业和个人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二)扶持措施

  大赛组委会依托“豫创天下”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对参加全省选拔赛的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其市场发展渠道。将省级层面的导师评委和创业投资机构纳入大赛导师库和投资机构库,并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业服务机构设立对接服务端口,提供开放式、多样化、可持续的创业支持和服务。

  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将大赛评选结果与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相结合,对获奖项目,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加大资金等政策扶持力度,在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十、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大赛启动后,大赛组委会将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宣传更多地方好的做法,树立更多的创业典型,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

  为丰富大赛活动内容,扩大大赛影响,省大赛期间,将组织开展省大众创业导师“走基层”系列服务活动,通过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创投对接、展示交流等形式,努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增强效果、促进对接。

  十一、经费保障

  各地赛事活动经费由各地组委会负责,各地举办大赛及配套活动时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

  全省初赛及决赛所需组织实施费用,由省大赛组委会在申请的财政资金、社会资助资金中列支。各地组队参加省赛时带队领导、工作人员和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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