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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04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豫政文〔2018〕32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0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豫政文〔2018〕32号

国务院:

  2017年,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任务,着力把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着力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取得积极成效,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委常委会会议议对扎实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省长陈润儿主持开展4次省政府党组集体学法活动,省政府党组成员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教授讲授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增强了省政府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促进了法治意识的提高。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增加省委各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职责。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提请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统一部署,认真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各地、各部门均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洛阳市政府制定了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任务清单,按照清单逐项落实工作并督导考核。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在开展政府法制日常业务的同时,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谋划部署、督导落实、考核评价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合力。2017年7月—9月,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形成专题报告并报国务院法制办。

  (三)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经过多年探索和总结,我省逐步明确并建立了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平台”即建立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部纳入平台,探索全方位部署推动、按节点加强督导、实景化展示效果、按实效考核评价的工作模式。“两抓手”即坚持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的“刚性抓手”、把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柔性抓手”,两个重要抓手互为依托、互为补充,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一带动”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层层推荐审核、专家评审、对外公示等程序,以省政府名义对郑州市公安局等39家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一考核”即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年初将上年度考核情况通报各地、各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考核结果对社会公开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年底考核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明确考核年度为自然年度,年初的工作部署即为年底考核内容,实现年初部署和年底考核有效衔接。考核指标注重向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倾斜,及时增加“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考核内容。

  (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提升新形势下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省科技厅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课题列入软科学项目。省法学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重点研究项目。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和部分省内高校开展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为全省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撑。各地、各部门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五)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省政府法制办连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政府立法等培训班,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省政府部门都设立了法制工作处(室),一些地方和部门增设法制工作科室,充实了工作人员,强化了法制工作力量。

  二、持续强化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以及国务院及其部门简政放权、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省政府各部门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动态调整。作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第二批试点省份,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等,营造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各类证明。省直部门共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33项,保留中介服务事项68项。省级38个部门初步梳理证明295项,取消222项,保留73项。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147个县(市、区)印发了取消和保留的证明清单,共梳理证明29854项,取消26625项,保留3229项。三是加大收费清理规范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降费政策,全年取消、免征、停征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收费标准8项,取消调整3项政府性基金,预计为企业和个人减负44亿元。四是推动向自贸试验区放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31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共向自贸试验区下放45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和其他职权等五种职权类别。五是稳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均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普遍建成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省、市、县三级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全省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7248起,罚款金额32239.87万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931起、991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04起、130人,组织整改了一批环境问题,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改善。七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与信用体系建设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体系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查询、共享目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四项核心功能,完善提升了信用大数据、信用综合管理、廉政诚信短信等功能。八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融合了全省44个省直部门、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政务服务窗口,所有省级部门全部非涉密依申请类权力事项100%实现在线办理,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14299个权力事项实现在线办理,覆盖率达到97.2%。九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公布了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出38个单位的235项抽查事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对象、比例、频次、方式和内容,全省所有省辖市、县(市、区)均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23个部门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登记备案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共35个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三十五证合一”改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省政府制定《河南省政府规章立项工作办法》等五项立法工作制度,健全了政府规章立项、立法起草、立法审查、立法征求意见、规章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省设区市政府立法工作研讨会,交流立法工作经验,加强对立法工作的具体指导。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省政府和设区的市政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相关规定,突出立法重点,遵循立法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2017年,省政府审议政府规章6件,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6件;17个设区的市政府共制定政府规章8件,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21件。积极通过立法为深化改革护航,省政府出台《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对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贸易便利化、现代交通物流体系与“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三是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省政府全年受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报备文件1387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1175件,纠错72件。组织全面清理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767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继续有效,对74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5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限期3个月修改。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省各级政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制度,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坚持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主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2017年省政府共有178件涉法事务纳入法制审查范围。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省政府按照重点推荐、注重能力、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聘任20名法学专家和律师为省政府法律顾问。设区的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级政府及其执法涉法事务多的工作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省交通运输厅通过整合内部法律顾问资源建立了法律顾问联席会议制度,省财政厅和一些省辖市、县(市、区)建立了法律顾问在法制机构常态办公制度。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是加强工作指导。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强化对下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基层执法部门执法理念进一步深化、执法方式进一步改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举办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专题研讨班,交流工作经验,剖析典型案例,共同学习提高。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完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推动行政指导规范发展。规范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制作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和文书使用说明,一些部门探索实行“行政调解+行政执法”模式。截至2017年年底,我省13个重要行政执法部门在系统内全面推行行政调解,基层单位全面完成了明确行政调解人员、公布行政调解流程、设置行政调解室等工作。三是突出典型带动。经层层推荐、优中选优,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了全省第二批80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从110个案例中评出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各20个,在省政府法制网公开经验材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持续打牢基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并公开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和行政执法流程图,32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和部分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调整、完善了权责清单。二是促进执法规范。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行政执法立卷规范和评查标准,制作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5个设区的市政府和41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修订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加强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定期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2017年核发行政执法证16378本、行政执法监督证626本。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选取工商、质监、药监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开展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认真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省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咨询制度;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编制、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切实改进政府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涉及社会民生的各类信息,2017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2665条、各类法规文件200个,答复网上咨询3617条。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答复文本标准化建设,提高答复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省政府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3件。选取部分基层单位开展试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扩大政务开放参与。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强化解读主体责任,丰富政策解读内容,改进政策解读形式,累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92条。四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每季度抽查通报工作机制,全年共抽查政府网站1430个,督促354个不合格政府网站进行了整改。五是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河南政府网”发布微博3014条,总阅读数4912864人次,网友互动3746次,微解读112次。“河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内容292期、信息1388条。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强化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决定履行、能力建设、监督考核等规范化建设,提升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2017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655件,受理14476件,审结13515件。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20号),明确行政应诉职责分工,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配合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4863件。三是重视运用沟通协调、行政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42号),推动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对一些重点疑难、涉及当事人经济利益的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将协调工作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和执行等全过程。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全员法治教育培训,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17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相比,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2018年,我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盯问题、强基础、补短板,进一步抓重点、求创新、促改革、促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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