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今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出台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5-17 10:08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5月14日,平顶山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建立全年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机制,努力实现重点禁烧时段秸秆“零焚烧”乡(镇、街道)达到75%以上,全年秸秆禁烧卫星拍照“零火点”,力争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1%以上。

  方案确定,今年全市实行全时段、全地域、全要素禁烧,即全市范围内(城市建成区除外)全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草等各类可燃物。其中,夏、秋、冬三季(5月20日至6月30日,9月5日至11月10日,11月11日至翌年3月31日)为禁烧重点阶段,其他时段(4月1日至5月19日,7月1日至9月4日)为常态化监管阶段。

  方案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秸秆禁烧推进工作;下设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导各项禁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发改、生态、公安、财政、城建、农机、交通运输、气象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参与全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方案指出,市禁烧办成立秸秆禁烧督导检查组,尤其是禁烧重点时段要及时增派力量,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回督导检查。县、乡两级也要组织人员成立督导巡查小组,深入田间地头,严格昼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方案强调,严格落实省、市秸秆焚烧“零容忍”要求,坚持“一烧双查、一烧双罚”,对随意、恶意纵火和失职渎职行为分别进行坚决打击和严格问责,及时曝光,形成震慑。对出现的卫星拍照火点和被省禁烧办监控到30分钟内对火情未有效处置的或一次性过火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每个火点除省禁烧办处罚50万元外,市禁烧办予以加罚;对督导检查和监控通报的焚烧火点,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对督查通报的第一把火(秸秆焚烧),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方案指出,各级禁烧部门要建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奖励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奖惩办法,设立禁烧奖励专项资金,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考核和全面评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焚烧现象频发的要进行经济处罚和追责。

责任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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