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3-29 11:12 来源:漯河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8年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2019年重点工作部署、统计表等九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漯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he.gov.cn)和漯河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漯河市泰山路北段59号;邮编:462000;联系电话:0395-3139990;电子邮箱:lhs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并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大要点落实至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具体,公开形式多元化、信息化,依托完善的机构设置和健全的制度,将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落实到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信息公开查找、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具体事项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时效性。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重点领域内容

  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其中大力推进对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九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群众申请和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跟踪处理结果。定期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不及时的单位通知整改,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各单位报送重点领域台账,每个月都有新亮点,细化责任并落实到位。

  (三)不断优化解读方案,制定政策解读台账

  对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各县区、各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主动做好涉及到本县区、本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牵头起草单位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四)扩大舆情搜索范围,及时做好回应工作

  定期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搜索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五)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确保公民知情权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建设阳光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规范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时限和要求,不推诿扯皮、不答非所问,认真对待每一位公民的申请,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合适答复,确保维护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又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机制运行良好,每季度实行通报

  建立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机制,按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运行政府网站的30%,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多次出现问题且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2018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每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检测,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季度抽查、通报和督促整改,下发全市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情况通报4篇、上报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情况整改报告4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31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25条,占0.96%;制发规范性文件927件,占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市档案馆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占0.14%;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7558条,占67.4%;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035条,占1%;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542条,占7.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717条,占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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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图)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数量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19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21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1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53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收到申请数975件,其中当面申请165件,占申请总数的16.9%;书面(信函、传真)申请443件,占申请总数的45.4%;网络申请367件,占申请总数的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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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申请均已按时答复,其中属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66件,按《条例》规定同意公开答复数215件,依申请同意部分公开274件,不予公开230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15件、商业秘密25件、个人隐私130件、涉及社会稳定共10件、不是法律所指的政府信息37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7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

  漯河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共3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21件,被依法纠错数6件,其他情形数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共4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举报投诉数量共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省政府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政策,因此漯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问题

  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上级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不能按照《条例》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而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增加,这说明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些滞后,各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还不太高,今后需开展深入研究和专题讨论,向其他先进地市不断学习和改进。

  八、2019年重点工作部署

  (一)突出重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我市研究部署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方案,动员各牵头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省定重点任务进行逐条分解,抓好全面落实。

  (二)规范程序,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使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深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答复机制,明确受理机构、方式、程序、要求及答复时间。对申请较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稳步推进主动公开,加强对复杂敏感信息申请的妥善办理。

  (三)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2019年,我市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增加投入,对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及部门事业单位加强业务培训,传达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培训,提高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性和积极性,促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快发展。

  (四)狠抓落实,进一步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加强制度建设、人员保障、依申请公开办理、重点工作推进、学习培训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

  九、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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