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黄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
促进非义务教育高标准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3-15 21:04 来源:大河网

  “作为基础教育两端的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目前办学成本分担的机制在操作层面还不够完善、科学,导致一方面政府负担沉重,另一方面学校办学经费依然不充分,办学标准低,学校发展困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如何改善?3月13日,在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安阳市教育局局长黄艳建议,各地应抓紧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成本合理分担的有效机制,促进非义务教育高标准发展。同时,应该大力推进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有效增加非义务教育供给。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围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国家战略,在财政性教育投入优先保障的情况下,我国基础教育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贫困学生资助等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公平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但是,“教育公平而又有质量的发展”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话题。黄艳说,“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随着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非义务教育的短板凸显。幼儿园数量不足,公办园、普惠园比例偏低,幼儿教师缺乏等现象成为普遍问题。高中阶段办学经费不够充足,办学标准低的问题困扰着不少地区。”

  黄艳告诉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财力虽然紧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继续保持在4%以上”。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困难,政府投入又不可能短期内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才能化解非义务教育资源短缺的难题。

  那么如何做?黄艳说,首先,各地应抓紧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成本合理分担的有效机制,促进非义务教育高标准发展。

  以一个中部地区县为例,近年来依靠中央奖补资金新建了一批乡镇公办幼儿园,但其运行只有每月150元左右的保教费收入,没有其他财政拨款,教师没有编制,质量无法保障,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由于服务标准较低,无法很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家长往往选择收费高、条件好、服务内容完善的民办幼儿园。这几乎是中部地区新建公办幼儿园的普遍状况。不少乡镇公办幼儿园生源不足。结果出现了这样一个怪圈:一方面,政府花了不少钱建幼儿园,希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另一方面,家长的学前教育支出居高不下,没有享受到政府投入带来的实惠。

  高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以某中部省份为例,大部分城市普通高中的生均总成本政府分担90%左右,学生家庭分担成本比例一般在10%左右。学校运转困难,难以对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学校长期处于低标准“半饥饿”状态运行,校舍维修、设备购置等通常是“等、靠、要”,靠天吃饭。下一步,随着消除大班额、高考改革等事项的推进,这一矛盾会更加突出。如何通过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特别是着眼于发展、着眼于惠民,多措并举,提高公办教育办学标准,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一个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面对的问题。

  同时,应该大力推进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有效增加非义务教育供给。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应该支持。2016年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放宽办学准入条件。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各地要重新梳理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

  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基础教育,只要不占用财政性资金,不挤占公办教育的资源,依法依规向社会提供了教育资源,就应该按照民办教育相关政策予以奖补。同时,鼓励多渠道办学,也应该对办学主体,资产归属和运作模式分别对待。比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利用非财政性资金提供了非义务教育资源,只要是依法依规办教育,只要人民群众获得了实惠,都应该支持、鼓励。对这个问题上,希望国家层面有清晰的认识。(大河网记者 宋向乐)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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