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强:坚持依法普查 确保数据质量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2-02 08:19 来源:河南政府网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摸清我省经济家底,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是检验经济普查工作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数据质量必须坚持依法普查。

  坚持依法普查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依法统计、依法普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是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调查对象配合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经济普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组织实施、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作了详细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多个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重大安排。这些都要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必须把普查数据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

  坚持依法普查是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打好“四张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都需要有更加全面客观、更加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只有坚持依法普查,获取真实全面的普查数据,准确客观反映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才能更好地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坚持依法普查是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是中央赋予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查准“三新”发展状况以及推进统计信息共享等多项重大统计改革任务,是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基础。只有坚持依法普查,客观反映统计改革发展成效,才能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是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首要职责和根本使命。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方式贯穿于经济普查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牵头组织、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构筑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普查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质量控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秉承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查实情、报真数。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严格普查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普查质量控制落实到普查的每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开展工作,切实保证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依法加大对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普查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以法律手段保障普查数据高质量。四是强化普法宣传。全力做好依法普查宣传,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普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普查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普查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的主动性,引导广大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依法支持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全省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和经济普查的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真抓实干,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为推动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贡献应有的力量!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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