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工程质量评价 郑州洛阳开封是试点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1-07 16:35 来源:河南政府网

  1月7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河南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决定在郑州、洛阳、开封开展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了试行范围: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逐步实现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直至区域整体工程质量的量化评价,并与质量诚信体系、考核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挂钩,推动各方责任主体强化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工程质量评价方式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或者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监理单位随工程进度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完成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作安排或监督计划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10日内完成质量监督评价。竣工验收合格15日后不再对质量行为进行评价,工程质量获奖或质量投诉评价截止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方案》要求,试点区域要认真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并将工程质量评价结果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联动,作为项目评优、企业评先的重要依据。(记者 银新玉)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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