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法院系统受理黑恶犯罪案件28件 判处101人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12-31 08:30 来源:河南日报

  12月28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大会,当场对5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据统计,截至目前,焦作市法院系统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8件,审结6件,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0件,审结13件;共判处101名被告人刑罚,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11人。

  12月28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的5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是:修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史广振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一案,孟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谢定飞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薛海江等24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徐迎忠等7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一案和杨林等7人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诈骗一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焦作市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同时,严格落实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带头办案制度,由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公布举报联系方式,拓宽黑恶势力线索来源渠道,明确线索移交程序,确保线索摸排全覆盖、无死角。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实有奖举报措施的通告》,制定《焦作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核细则》和《涉黑涉恶案件督办制度》,对于办案时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通过以上措施,焦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记者 李凤虎)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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