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取消4.5吨以下货车营运证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9-01-07 10:55 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取消4.5吨以下货车营运证的问题
提交日期2018-12-28
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取消4.5吨以下货车营运证的具体内容,具体实施时间和方法,如果能发个查询文件的地址就最好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19-01-04
回复单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豫交文〔2018〕494号)文件要求执行。文件查询地址:河南运政信息网—河南省交通员运输厅—通知公告(http://www.yz.ha.cn/zwgk/show_8450.html)。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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