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相继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预警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12-10 16:43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近日,中度、重度污染天气再次袭扰平顶山市,按照上级要求,平顶山市决定12月9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Ⅲ级响应措施,并于12月12日0时起升级为橙色预警,采取Ⅱ级响应措施。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研判,以及最新空气质量预报结果,12月10日至11日、12月13日至16日,包括平顶山市在内的我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知要求,平顶山市决定12月9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Ⅲ级响应措施;12月12日0时起升级为橙色预警,采取Ⅱ级响应措施。

  按照平顶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平顶山市各级新闻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将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提示信息,提醒公众特别是体弱、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应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公众应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和工业源减排清单要求采取相应减排措施。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督导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环保部门将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已按照市政府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求采取更加严格减排措施的,仍执行更加严格的减排措施。

  主城区实施非绿标车、燃油三轮车、柴油轻型货车、大型货车、渣土车等限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黄色预警响应期间,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各类施工现场应严格达到大气污染治理标准,未达标工地停工。

  橙色预警响应期间,全市所有户外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

  相关责任单位应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清扫、喷雾、洒水频次。当空气湿度大于70%或地面温度低于0℃时停止喷雾、洒水。

  平顶山市还将继续严格实行农作物秸秆禁烧,城区内树叶、垃圾禁燃和烟花爆竹禁放。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

  省督导组、市纪委监察委和市环境攻坚督查办将对以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力致使管控措施得不到落实,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管控日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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