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设立京港澳高速公路
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界)段鸡公山收费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11-12 16:44 来源:河南政府网

  日前,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进一步改善信阳地区交通状况,促进区域旅游和经济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设立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界段鸡公山收费站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同意在K1004+900处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界段在改扩建工程鸡公山互通式立交设立鸡公山收费站,该收费站属于经营性质。

  据了解,该批复自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界)段鸡公山收费站开通之日起执行。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货车计重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5-49吨的车辆,15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吨公里计收。客车车型分类及通行费收费标准为0.45元/车公里(一类车),0.65元/车公里(二类车),0.85元/车公里(三类车),1.0元/车公里(四类车)。在计重设备发生故障时,货车车型分类及通行费收费标准为0.45元/车公里(一类车),0.7元/车公里(二类车),1.3元/车公里(三类车),1.5元/车公里(四类车),2.0元/车公里(五类车)。

  此外,高速公路收费站应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布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通行费标准明码标价牌及举报电话。加强车辆通行费收入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发票,收费站(点)收费时使用省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专用发票。(记者 王靖)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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