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11-13 09:22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
提交日期2018-11-06
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乡镇卫生院人事代理人员,想缴纳养老保险,在咨询相关部门后得到如下回复: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各地要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由主管部门和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对现有人员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编制部门负责核实单位性质、人员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人员参保身份。人事代理人员不在新制度参保范围,待省里有明文规定后在纳入相关养老保险制度,请领导对于以上两个内容给予明确答复,人事代理人员什么时候可以参保?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18-11-07
回复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根据《社会保险法》,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三个类别: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是: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另外,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三类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都有完善的参保和经办流程,只要符合政策规定,都可以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您结合自身实际,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最后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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