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末位淘汰制!河南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管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10-19 09:26 来源:河南政府网

  为保持和提升我省已命名的全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以下统称示范县)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全省示范县实行“定期复查,动态管理,末位淘汰”的管理办法。

  《通知》明确,我省示范县应按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标准,建立自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全面梳理本辖区内“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促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提升。自查工作要结合省重点考核内容及建管养运推进情况开展,并形成年度自查报告,报告于每年12月底以前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同时,每三年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示范县保持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复查。在日常工作中,也将通过不定期暗访和工作检查等形式随时掌握示范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保持情况。根据复查结果,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实行末位淘汰。

  《通知》指出,按照有关要求,复查中将重点考核以下十项内容:乡镇及建制村通畅率100%;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中等路以上比例不低于75%;县乡公路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县乡公路安全隐患路段生命防护设施设置到位,县道及主要乡道路域环境良好;不少于100公里农村公路管养示范路段;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乡镇及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乡镇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机构运行正常;村级养护组织基本建立,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根据省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最后一名,撤销其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荣誉称号。(记者 王靖)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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