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成效显著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08-29 15:53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聚焦解决群众反响强烈、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聚焦精准发现、精准扫除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坚决“亮剑”,重拳出击。今年以来,郑州市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健全组织 完善机制

  今年1月23日,中央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26日、2月9日,省委接连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的部署上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马懿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基层政权巩固的高度,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做好各项工作。

  郑州市委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保卫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义中为第一副组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12个县(市)区、4个经济开发区全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等成员单位也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同时,郑州市委下发了《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决定在全市开展一场全面扫清黑恶势力的人民战争,从根本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扫清铲除各类黑恶势力及滋生土壤。成立了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脱离日常工作,实施集中办公。各县(市)区按照市扫黑办模式,全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为确保工作实效,郑州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工作例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联络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六项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建立政法部门定期协商机制,及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市扫黑领导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制度。

  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对全省已查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扫黑办制定了《郑州市对已查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评查活动工作方案》,成立案件评查组,对2006年以来改变涉黑定性的案件、2013年以来已判决的涉黑案件、2017年4月以来已判决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处于审查起诉环节的涉黑和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进行评查。目前,市扫黑办已将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分解到公检法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正在依法进行查处,市扫黑办将视情继续处理和交办。

  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

  “扫黑除恶”要有一把强大的“扫帚”,调动多部门形成扫除的合力。

  郑州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形成了党委、政府“一把手”负全责,政法部门牵头抓总,公检法司当主力,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部门通力协作,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市纪委监察委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工作。

  市委组织部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选人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把涉及黑恶势力的候选人列入“负面清单”,严格人选资格审查,确保“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缝对接。对省委组织部移交的潘喜峰、孙保安等7名涉黑涉恶村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组织处理。

  市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切实加强正面引导,弘扬正气。

  市法院制定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办案人员集中进行培训,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法治框架内开展,力争做到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防止在证据和法律上打折扣,留后遗症。并制定下发“动员准备”“案件管理”“案件办理”“沟通协调”“统计通报”“宣传报道”等任务清单共计21项,目标明确,操作性强。

  市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强化资源共享和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公检信息互通机制,与公安机关就案件的侦查取证、法律适用、打击范围等问题开展研讨,并实行动态通报制度,及时交流侦查进展,商议侦查方向和取证要点。各成员单位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专职人员,结合自己职责,积极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改“被动”抓为“主动”抓,主动地去介入,发现线索,提供线索,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查找自身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此外,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纳入平安建设宣传范围,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开通互联网平台,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充分采用电视广播、粉刷标语、张贴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迅速把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及时传递到全社会,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打击整治的良好氛围。郑州市还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拓宽宣传范围,在全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黑恶犯罪。

  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郑州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集中抓捕行动的紧急通知》《郑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抓捕方案》《关于加强黑恶线索上报的紧急通知》《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犯罪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的紧急通知》《郑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线索核查工作机制》《关于规范涉黑恶案件报备制度的通知》《关于对第一批重大黑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关于规范黑恶案件报备的通知》《关于收集上报非法收车、拖车类线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确保打击效果。

  结合郑州市黑恶犯罪形势,明确了两个方向的打击重点:在农村地区以打击乱政、抗法、霸财、行凶等“村霸”、恶霸为主,重点发现打击村“两委”人员涉黑涉恶犯罪;在城市地区以打击非法收车、非法讨债、“套路贷”等领域的黑恶犯罪,解决群众身边的黑恶问题。

  同时,为科学调配、有效整合打击力量,解决“大分局有警力无线索、小分局有线索无警力”的问题,市公安局针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采取了“多单位共同侦办,绩效考核双向计分”的办法,激励不同辖区的单位相互帮助、共同打击。

  针对案情复杂、群众反映强烈、办案阻力较大的重特大黑恶犯罪案件,市公安局采用挂牌督办机制,要求逐案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全案全结”的“四定一包”要求,确保案件顺利侦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郑州市已经对一批黑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拿到一审判决。

  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组织在当地背景复杂、案件推进阻力较大的情况,市公安局便采用指定管辖的方法,将案件指定到县(市)局侦办,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能够在集体作业中透明办案。

  打击重点要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目前,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围绕农村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腐蚀和阻碍经济发展、影响人民群众关注的公平正义的案事件,开展集中打击。其中,从6月底到年底,郑州市将重点打击群众身边的“六黑”违法犯罪,打击冒充保安或超越保安职责,插手经济纠纷站队、聚众造势的“黑保安”;打击恃强凌弱、欺压业主的“黑物业”;打击没有取得营运资格、扰乱出租车市场管理秩序的“黑出租”;打击医托、黑旅游等侵害特定人群利益的“黑中介”;打击违反特种车辆管理规定、没有取得运营资格、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黑渣土车”;打击强行收取高额停车费的停车场和自行圈地、坐收费用的“黑停车场”,确保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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