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省及省级决算(草案)的说明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08-16 09:37 来源:省财政厅

  一、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67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7.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008.8亿元,一般债券收入1082.6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9.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8.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6.7亿元,调入资金727.9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953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15.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77.4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6.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9.8亿元,调出资金36.3亿元。

  收支相抵,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137.8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49.5亿元,净结余-11.7亿元,主要是个别市县历史赤字尚未消化完毕(详见附表1)。

  (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5249亿元,增长1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7.2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4.9%;缴入中央国库税收收入1841.8亿元(其中,增值税888.9亿元、国内消费税325.4亿元、企业所得税498亿元、个人所得税129.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5.1%。

  汇总全省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304.5亿元,执行中部分市县按程序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3311.8亿元。2017年实际完成340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9%,比上年增长10.8%(详见附表2)。

  分级次收入情况: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4亿元,增长8.1%;市及市以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3.8亿元,增长10.9%,其中:17个省辖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7.9亿元,增长7.7%;济源等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9亿元,增长13.3%。分级次收入构成情况详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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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2329.3亿元,增长13.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4%,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非税收入1077.9亿元,增长5.7%。分项目收入构成情况详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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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汇总全省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688.5亿元,执行中加上发行政府债券、中央追加、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8365亿元。2017年实际完成8215.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2%,增长9.6%(详见附表3)。

  分级次支出情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8.9亿元,增长4.9%;市及市以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46.6亿元,增长10.3%,其中,17个省辖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2.2亿元,增长10.8%;济源等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4.4亿元,增长10%。分级次支出构成情况详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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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和重点支出保障情况: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全省民生支出(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包括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节能环保、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城乡社区等支出)641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8.1%,比上年增加627.3亿元。

  分项目支出情况:分项目支出构成情况详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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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821.2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008.8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01.6亿元,一般债券收入108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5.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5亿元,调入资金26.5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781.5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8.9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699.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8.6亿元,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900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7亿元。

  收支相抵,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39.7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表4)。

  (二)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经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2017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65亿元,实际完成193.4亿元,为预算的117.2%,增长8.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9.4亿元,为预算的89.4%,下降12.6%;非税收入完成124亿元,为预算的142%,增长24.7%(详见附表5)。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31.8亿元,为预算的91.1%,增长2.3%。

  2、企业所得税37亿元,为预算的87.2%,下降22.9%。主要原因是2016年一次性入库因素较多。

  3、城市维护建设税0.7亿元,为预算的155%,增长56.9%。主要原因是郑万铁路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0.3亿元。

  4、专项收入58.2亿元,为预算的148.9%,增长25.8%。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较快,相应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增加较多。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2亿元,为预算的127.2%,增长12.6%。

  6、罚没收入3.3亿元,为预算的220.7%,增长261.3%。主要原因是法院、检察院办理一批大案要案,罚没收入增加较多。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0.4亿元,为预算的144%,增长28.5%。主要原因是部分省直单位处置资产等一次性入库因素较多。

  (三)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经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2017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5亿元。执行中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7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27.5亿元,再加上中央追加、上年结转资金等安排支出,减去补助市县支出,调整后省本级支出预算为1008.6亿元。2017年实际完成968.9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6.1%,增长4.9%(详见附表6)。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49.8亿元,为预算99.4%,增长10.6%。

  3、教育支出201亿元,为预算的97.4%,增长6.8%。

  4、科学技术支出24.9亿元,为预算的94%,增长38.6%。支出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分别出资5.5亿元和2亿元,设立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省本级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较年初下降,主要是为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发展,将部分省本级安排的科技支出预算补助市县,支出预算反映在市县。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亿元,为预算的91.9%,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广告收入比上年减收1.4亿元,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9%。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亿元,为预算的89%,增长5.8%。

  8、节能环保支出16.3亿元,为预算的98.6%,下降34.1%。主要原因是预算管理方式改变,原列此科目的农村电网改造项目支出从2017年起改列其他科目反映。

  9、城乡社区支出20.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5.7倍。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向新成立的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出资20亿元。

  10、农林水支出69.3亿元,为预算的97.3%,下降0.5%。主要原因:一是从2017年起动物疫苗中央补助下达市县,不再列省本级支出;二是2016年出山店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较高。

  11、交通运输支出54.6亿元,为预算的99.8%,下降12.1%。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米字形铁路项目建设进度,省级安排资金比上年减少3.8亿元;二是部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省级还贷资金下达市县,省级支出比上年减少4.1亿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6亿元,为预算的98.5%,增长16.4%。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亿元,为预算的61.1%,增长93.8%。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向省商务投资有限公司一次性拨付中央冷链物流股权投资委托资金2亿元。

  14、金融支出13.1亿元,为预算的68.4%,下降45.5%。主要原因是2016年向国有金融机构注入资本金等一次性因素较多。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4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21.7%。主要原因是2017年地质勘探项目支出增加较多。

  16、住房保障支出12.4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6.8%。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1亿元,为预算的84.2%,增长8.1%。

  (四)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7亿元,比上年增加0.1亿元,增长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6亿元,增长11.5%;公务接待费0.5亿元,下降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亿元,下降2.9%;公务用车购置费0.4亿元,增长60%(详见附表9)。“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7号)规定,自2017年起,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经费中出国经费不受机关“三公”经费政策约束。2017年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因公出国学术交流较多,因公出国费用相应增加。

  (五)省级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情况

  2017年,省级基本建设支出12.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0.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亿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利与粮食核心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民生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扶贫等重点建设项目。

  三、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全省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857.5亿元,执行中部分市县按程序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1961.5亿元,2017年实际完成250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7.9%,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受土地出让面积增加和均价提高等因素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详见附表15)。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42.8亿元,调入资金43.1亿元,专项债券收入895.8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52.6亿元,收入总计3844.4亿元。

  汇总全省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111亿元,执行中加上中央追加、发行政府债券、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898.6亿元,2017年实际完成249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增长32.3%,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较多,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详见附表16)。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584.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59.9亿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1.8亿元,支出总计3439.6亿元。

  收支相抵,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404.8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表14)。

  四、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67.7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9.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2.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8亿元,专项债券收入895.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114.5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8.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97.2亿元,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819.8亿元,调出资金18.9亿元。

  收支相抵,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53.2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表17)。

  (二)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经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2017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155.8亿元,实际完成209.3亿元,为预算的134.4%,增长15.1%(详见附表18)。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3亿元,为预算的254.7%,增长29.2%。主要原因是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较多,省级按比例分成的收入相应增加。

  2、车辆通行费129.4亿元,为预算的121.3%,增长13.2%。主要受小排量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及物流业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车流量相应增加。

  3、彩票公益金收入27.5亿元,为预算的113.1%,增长8.5%。

  4、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5.8亿元,为预算的114.4%,下降8.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降低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提取比例。

  (三)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经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2017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55.8亿元。执行中加上中央追加、发行政府债券、上年结转资金等安排支出,减去补助市县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31.7亿元。2017年实际完成178.6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77.1%,增长44.2%(详见附表19)。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亿元,为预算的53%,增长16.8%。

  2、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5.9亿元,为预算的81.7%,增长55.1%。主要原因是车辆通行费收入增收较多以及新增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

  3、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8亿元,为预算的45%,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市县残疾人事业发展,造成省本级支出减少。

  4、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5.9亿元,为预算的84.6%,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减少,相应安排的支出减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9.5亿元,执行中部分市县按程序调整了预算,调整后收入预算为29.8亿元,实际完成3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5.6%,增长68%。主要原因是2017年个别市县一次性收入增加较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收入总计50.4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6.2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追加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9.4亿元,实际完成1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4%,下降70.7%,主要是2017年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基本完成,中央补助资金相应减少。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44.8亿元。

  收支相抵,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5.6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表23)。

  (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5亿元,实际完成8亿元,为预算的160%,增长9.2%。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收入总计21.4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5.3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追加、补助市县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3亿元,实际完成12.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4%,下降78.9%,主要是2017年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基本完成,中央补助资金相应减少。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上补助市县、调出资金等支出,支出总计18.1亿元。

  收支相抵,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3.3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表24、25)。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年初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3367.2亿元,支出年初预算3295.7亿元。收入实际完成2681.1亿元,为预算的79.6%,增长27.4%;支出实际完成2408.3亿元,为预算的73.1%,增长31.7%。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在准备期(即国家规定的实施日期2014年10月1日至我省实际执行日期期间)的清算收入和支出全部编入2017年预决算,造成2017年收支比上年增加较多。2017年收支完成数占预算比例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工作在2017年未全部完成,部分年度预算没有形成实际收入和支出。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2.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31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586.8亿元(详见附表27)。

  (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209.1亿元,支出年初预算1277亿元。收入实际完成1152.2亿元,为预算的95.3%,增长4.9%;支出实际完成1108.4亿元,为预算的86.8%,增长12.4%。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3.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138.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81.9亿元(详见附表28)。

  七、税收返还和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1、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7年,中央补助我省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合计4008.8亿元,为预算的126.3%,增长7%(详见附表10)。其中:

  (1)中央税收返还405.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5.7%,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中央从2017年起按全年核定税收返还,比2016年按5-12月核定税收返还增加55.1亿元。

  (2)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2468.5亿元,为预算的113.3%,增长7.8%。主要项目为:均衡性转移支付922.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85.3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1.9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48.1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23.2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35.9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413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62.5亿元,固定数额补助294亿元,结算补助56.7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39.5亿元。

  (3)中央专项转移支付1134.6亿元,为预算的192.4%,增长2.5%。主要项目为:教育专项143.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14.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176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87.7亿元,节能环保专项60.9亿元,城乡社区和住房保障专项147.8亿元,农林水专项324.5亿元,交通运输专项100.8亿元。

  2、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7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合计3699.3亿元,为预算的131.2%,增长8%(详见附表10)。其中:

  (1)税收返还303.4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5.1%。增加较多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比照中央做法,省级对市县从2017年起按全年核定税收返还,比2016年按5-12月核定税收返还增加56.9亿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2181.2亿元,为预算的111.9%,增长7.8%。主要项目为:均衡性转移支付952.8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44.6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36.4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39.1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154.4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362.7亿元,固定数额补助254.4亿元,结算补助120.5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38.7亿元。

  (3)专项转移支付1214.7亿元,为预算的214.1%,增长4.7%。主要项目为:教育专项122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14.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169.3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85亿元,节能环保专项66.2亿元,城乡社区和住房保障专项155.3亿元,农林水专项345.6亿元,交通运输专项156.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1、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7年,中央补助我省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42.8亿元,为预算的237.9%,增长47.2%,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彩票公益金等中央补助资金增加较多(详见附表21)。主要项目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0.5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7.9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3.1亿元,港口建设费8.1亿元,民航发展基金3.1亿元,彩票公益金9.1亿元。

  2、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7年,省对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97.2亿元,为预算的200.7%,增长28.1%,主要原因是省对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彩票公益金等补助资金增加较多(详见附表21)。主要项目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6.8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3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亿元,车辆通行费10.2亿元,港口建设费8.1亿元,彩票公益金25.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1、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7年,中央补助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7.2亿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减少较多(详见附表26)。主要项目为:安全生产预防应急专项资金0.1亿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4.1亿元,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3亿元。

  2、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7年,省对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3.4亿元,增长17.2%(详见附表26)。主要项目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3.4亿元。

  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省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设置绩效目标,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责任传导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纠正;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资金使用绩效与预算安排相挂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在组织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同时,省财政厅会同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法律援助补助资金、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大众创业扶持资金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奖补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补助资金等5个省级重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个重点项目评价得分(百分制)分别为83.3分、76.41分、63.83分、79.5分、82.89分,评价等级分别为良好、良好、一般、良好、良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财政部核定我省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7265.5亿元(一般债务4948.7亿元,专项债务2316.8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013.9亿元(一般债务872.2亿元,专项债务141.7亿元),市县政府债务限额6251.6亿元(一般债务4076.5亿元,专项债务2175.1亿元)。截至2017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5548.5亿元(一般债务3648.7亿元,专项债务1899.8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05.1亿元(一般债务611.6亿元,专项债务93.5亿元),市县政府债务余额4843.4亿元(一般债务3037亿元,专项债务1806.4亿元),低于财政部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7年全省共发行政府债券1978.4亿元。具体为:一是发行新增政府债券762.5亿元(不含中央外债转贷收入),其中,一般债券224.5亿元,专项债券538亿元;省本级使用150亿元,转贷市县612.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优先用于支持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公路、铁路建设、城市基础教育扩容和中央投资配套等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二是发行置换债券1215.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58.1亿元,专项债券357.8亿元;省本级使用108.6亿元,转贷市县1107.3亿元,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政府债务本金。需要说明的是,发行政府债券置换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只是债务形式发生变化,不增加政府债务余额,也不增加当年财政赤字(详见附表13、22)。

  附件:2017年全省及省级决算表.xls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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