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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离岗创业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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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8-08-07 |
内容 | 您好,随着社会的发展,地勘行业却一直在走下坡路,严重拖了郑州市平均工资的后腿,请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38号是否适用地勘单位(省直事业单位),如果不适用的话,请问有没有其他文件可以参照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18-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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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你好!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主要是为了促进和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各方面科技创新。 国家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关于河南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适用范围主要针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技人员,就是突出围绕创新这一主题,涉及的创业也是与创新有关的创业。 在政策要求上,主要体现在:采取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的,所到企业应与事业单位业务领域相近;在职创办企业的,创业项目须与本人在事业单位所从事专业相关;离岗创业的,须离岗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通过这些规定,既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积极参与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相关创新创业,又避免一哄而起、“一窝蜂”式的离岗潮,对事业单位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也避免在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吃空饷”问题或者产生类似过去“停薪留职”导致的诸多后遗症。您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对照上述文件范围及要求进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