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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关于河南省直公积金夫妻合并贷款额度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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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8-08-01 |
内容 | 领导,您好!河南省直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如果夫妻一方是郑州公积金,不能按夫妻一起给贷款额度,只能使用其中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当前房子的市场环境中,额度远远不够!!是否有计划将夫妻一方是河南省直公积金,另一方是郑州市公积金可以合并贷款,得到更高的贷款额度,满足员工的住房愿望。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18-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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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回复内容 | 你好!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不超过40万元。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通知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反映,如政策调整省直资金中心将会及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