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07-25 08:26 来源:河南日报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决定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通知强调,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和政府工作报告“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建设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当前河南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农户数量多、人均资源少、分布不均衡,无法形成产业集聚,制约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加快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不仅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路径。新时期,一方面城市的工商资本寻找资金出路,积极进入有发展潜力和相对安全的农业领域,选择成本洼地,扩大发展空间,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居民对乡村绿水青山、民俗文化的向往,以及对特色农产品多样性、定制化需求的旺盛,农业领域对工商资本的吸引力也逐渐加大。工商资本下乡带来的先进理念、技术、管理以及人才、资金等因素,以及外部需求市场的拉动,可以推动我省农村以特色农业为基础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我省综合扶贫、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支持政策纷纷落地,有助于农村在生产特色农产品的基础上,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的新型交叉型产业,形成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紧密连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

  健全基层政府的服务体系

  农村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工商资本下乡的前提。基层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以软环境建设作为改革创新的突破口。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的体制机制,动态调整各部门的权责清单,改进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商事服务的水平,打造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府服务平台。加强农业的规划引导,科学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选择合适的领域,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避免盲目投资造成农村资源浪费。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带动能力强、群众威望高、办事公道的村干部队伍,协调解决工商资本和农户之间的各种问题,将改革的举措落实到基层。

  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工商资本下乡是通过对土地的整合,实现规模化经营,以达到盈利目标,所以土地要素是吸引工商资本的基础。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大胆探索折股量化到户,明确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权能。妥善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和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通过完善对土地产权的制度性供给,处理好人与地的关系,盘活土地的经营权,激活农村各种资源,为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以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用地保障。

  构建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

  工商资本下乡意味着与农民结成利益攸关的共同体,农民拿出土地与工商资本联姻,也意味着付出了全部身家,必须相互依存、协同发展。因此,一方面要充分体现平等性,双方的合作必须基于自愿与协商的原则,另一方面要充分体现互利性,工商资本下乡的目标是逐利,但也要保证农民能平等地获得发展红利。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方式,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从而形成地方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农村混合所有制经济,构建利益共同体。

  培育多元的新型经营主体

  要充分发挥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作用,激活各类市场化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促进工商资本与农民合作社、村级集体公司分工对接,提高现代农业的组织化水平。支持工商资本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龙头企业,形成品牌效应。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多种方式领办产业化联合体,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龙头企业品牌影响力,降低生产成本,打破农产品价格“天花板”,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政府全面监督管理

  工商资本在缺乏监督管理的约束下进入农业领域,会产生极大的消极效应,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村社会稳定。当前涌入农村的工商资本质量参差不齐,要建立准入制度,由基层政府严格按照程序,对企业资质、经营项目、企业信用、土地流转等方面加强审核。建立工商资本下乡的风险防范机制,探索设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对工商资本下乡的高效监管,引导监督企业按照招商规划程序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面的监管跟踪制,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权益。

  (作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刘琪)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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