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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社保费单位的部分应该是单位还是个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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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8-07-24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2012年8月生育一女,公司交有生育保险,因此我正常领取了相应生育津贴,但因我是单位领取生育津贴第一人,公司对我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五险一金单位的部分应该是我个人负担还是单位负担政策不清楚,单位当时是按我自己负担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处理的,我对此处理一直抱异议,因为我理解按劳动法规定,此项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应该由我公司负担,故寻求政策解读。(注明:我生育假休完后至现在仍在该单位上班)。 |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 2018-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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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回复内容 | 你好!《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也就是相当于在职,因此,社会保险缴纳与在职时方式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