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的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05-21 11:53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为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2014年,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豫政〔2014〕24号),对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做了明确要求。文件指出“对新建、改(扩)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据其建设规模(含改扩建)、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在运营期间,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及服务对象的类别、入住率、管理服务水平、社会效益等指标,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及操作细则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截至目前,我省各地都出台了支持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的差异,建设补贴标准和运营补贴标准也不相同。具体的补贴标准、申报程序和办法请向当地民政、财政部门咨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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