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8-03-12 15:48 来源: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目 录

  第一部分 省政府驻广州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省政府驻广州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省政府驻广州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省政府驻广州办概况

  一、省政府驻广州办主要职责

  (一)信息报送工作

  我办信息工作紧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驻地创新驱动改革、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农村扶贫脱贫、深化供给侧改革、大气污染防治、中心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信息报送,为省委、省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区域合作工作

  根据我省对外招商工作重点,我办利用开放招商、创新招商、精准招商、承接产业转移以及引资、引智、引技等活动,开展豫粤经济合作,积极配合做好中国商品进出口春季交易会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三)接待服务工作

  我办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精神,严格参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的要求,圆满完成接待服务工作。

  (四)维稳维权工作

  积极开展维稳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在粤河南人的合法权利,保持社会稳定,为驻地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宣传河南工作

  我办在各种大型经贸活动以及商会活动等场合,广泛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树立河南人好形象,传递正能量。

  二、省政府驻广州办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部门预算包括省政府驻广州办单位预算和省政府驻深圳联络处单位预算。

  1.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人员编制17人,退休13人

  2.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深圳联络处,人员编制1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省政府驻广州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收入总计949.2万元,支出总计949.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收入合计9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6.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支出合计9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2万元,占83.9%;项目支出153万元,占1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9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9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6.8万元,占6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万元,占2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5万元,占3.8%;住房保障(类)支出45.7万元,占5.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办《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办2018年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3.9万元、津贴补贴5.3万元、奖金34.6万元、绩效工资251.7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6.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5万元、其他社保缴费6.5万元、住房公积金4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付48万元、办公费4.7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4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差旅费9.6万元、维修(护)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工会经费7.6万元、福利费9.5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退休费115.4万元、一般性项目支付(招商信息费)15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7万元,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1.8万元,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深圳联络处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政府驻广州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9.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办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办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对一般性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办共有房产一栋,面积1063.03平方,账面价值475.8万元;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办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省政府驻广州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pdf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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