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10-31 14:52 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第一部分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内设办公室、法律事务处、协调管理处、专利代办处等4个处(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全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和实施专利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及冒充行为。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四)拟定全省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和奖励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组织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重大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

  (五)负责拟定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全省专利代理、咨询、信息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工作,制定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建设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开展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查、专利费用的收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电子申请注册及审批等工作。

  二、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只有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收入总计1579.2万元,支出总计1579.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7.4万元,增长26.15%。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119.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7.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收入合计15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7.3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11.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支出合计15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万元,占42.93%;项目支出901.2万元,占57.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50.5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35.6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119.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4.7万元,占44.96%;教育(类)支出70.5万元,占4.50%;科学技术(类)支出645万元,占41.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3万元,占4.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8万元,占2.60%;住房保障改革(类)支出35万元,占2.2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7.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预计出国规模与上年度相比未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我局参加了省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2017年公务用车拥有量比2016年减少2辆。

  (三)公务接待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预计公务接待规模与上年度相比未有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77.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9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组织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我省专利申请资助。通过实施专利申请资助该项目,提升了我省发明人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了全省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省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4件,比2015年同期增长29.03%。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2017年,我局拟组织对国内外专利申请资助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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