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侨联部门预算公开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10-30 08:38 来源:省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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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积极参加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二)参与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协商、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三)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有关部门制定法规、条例和侨务政策。监督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侨务政策。

  (四)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促进海外侨胞同我省开展经济、科技、贸易的交流与合作,并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办好侨联企事业,增强侨联自身实力。努力为侨属企业服务,鼓励归侨、侨眷通过发展经济,不断提高生活水平。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鼓励和引导归侨、侨眷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支持和指导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文教、科技、卫生等事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做贡献。对做出贡献者,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表彰。

  (六)密切与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系,鼓励华侨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国的繁荣和发展,为促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而努力。做好来我省探亲旅游、寻根问祖、进修讲学和进行经贸合作的海外侨胞的咨询服务工作。

  (七)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海内外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文化,让世界了解河南。组织和推动华侨历史、现状和姓氏渊源的研究,开展有关学术和侨史资料的交流活动。

  (八)加强侨联自身建设,提高侨联工作人员素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重视选拔、培养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

  (九)省委、省政府和中国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我会无下属二级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河南省侨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侨联2017年收入总计678.4万元,支出总计678.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2.1万元,增长36.69%。主要原因:因换届工作需要,增设临时性项目“第十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会议费;以及人员经费略有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侨联2017年收入合计6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6.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侨联2017年支出合计6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1万元,占53.97%;项目支出312.3万元,占46.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78.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长36.69%,主要原因:因换届工作需要,增设临时性项目“第十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会议费;以及人员经费略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7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9.2万元,占86.85%;教育(类)支出13.8万元,占2.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2万元,占5.48%;医疗(类)支出20.6万元,占3.04%;住房保障(类)支出17.6万元,占2.5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6.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7.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机票价格稍有浮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度预算系统科目重复,多列支1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国侨联年度工作安排,开展“海外知名侨商中原行活动”,接待费略有上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4.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会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会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7年,我会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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