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1.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编办是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省委、省政府负责全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优化配置执政资源的重要工作部门,列省委序列。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二)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三)拟订全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和省辖市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县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省级党政部门与市县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省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省辖市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调整及市县乡党政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七)拟订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并协调市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省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九)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全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十)负责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规定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临时性常设办事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办机关本级预算和办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本级。
(二)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河南省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四)河南省机构编制研究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3337.3万元,支出总计3337.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2.1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33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82.1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55.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33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3万元,占63.9%;项目支出1205万元,占3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8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94.9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71万元,占81.4%;教育(类)支出192万元,占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5万元,占5.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26.4万元,占3.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2万元,占3.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1.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22.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8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6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6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2017工作任务重,预计上级调研、指导多,相应增加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96.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列支,若实际发生政府采购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6年我单位未安排专项资金的支出,故未进行相应的预算绩效评价。2017年,我办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