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预算公开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10-30 09:54 来源:省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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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省委政法委主要职能是: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全省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各省辖市政法委员会的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算单位构成

  省委政法委机关内设24个职能处室和省委防范办教育培训基地、机关驾驶员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收入总计8994.9万元,支出总计8994.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3932.9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333万元,2016年计入部门待分资金的平安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省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700万元纳入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收入合计89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65万元,部门结转资金329.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支出合计89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1.8万元,占40.6%;项目支出5343.1万元,占5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665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653万元,增长72.8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333万元,2016年计入部门待分资金的平安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省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700万元纳入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6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02.7万元,占77.35%;教育支出12.2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8万元,占17.7%;医疗卫生支出222.5万元,占2.57%;住房保障(类)支出190.8万元,占2.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1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未将此项支出编入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车改后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未将此项支出编入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86.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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