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10-30 08:45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部分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地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省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省辖市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省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省辖市党的组织、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省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省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省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7.调查了解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省以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会同有关部门及各省辖市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省辖市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直各部门省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9.负责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政策制定、综合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协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

  10.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包括中共河南省纪委机关本级和2个归口管理二级预算单位。

  1.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本级

  2.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宣教基地

  3.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收入总计18451.2万元,支出总计18451.2万元,均较2016年度增加19.72%,原因是:一、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养老保险经费增加;二、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收入总计184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437.5万元,部门结转资金13.7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184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2.6万元,占39.52%;项目支出11158.6万元,占60.48%。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437.5万元,支出总计18437.2万元,均较2016年度增加19.63%,原因是:一、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养老保险经费增加;二、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37.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20.3万元,占91.22%;教育(类)支出30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9万元,占4.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8.9万元,占2.27%;住房保障(类)支出359.3万元,占1.95%。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30.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手续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78.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2016年度减少45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减少4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有计划出国(境)任务。

  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年度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为1930.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与正常履职需要。

  (二)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委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0.1万元。2017年度,我委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01.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服务中心日常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省纪委机关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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