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公安厅部门预算公开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08-24 12:01 来源:省公安厅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公安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公安厅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河南省公安厅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公安厅概况

  一、河南省公安厅主要职能

  河南省公安厅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的工作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公安工作的有关法规,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省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省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负责全省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县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省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省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开展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拟订全省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拟订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省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省警用直升机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公安机关与省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合作;统一领导全省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订全省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省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公安厅部门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厅机关、高速公路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南阳油田公安局、地方铁路公安局、第一工程公安局、第二工程公安局、省看守所、小浪底公安局、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开封人民警察学校等13个单位。

第二部分

河南省公安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安厅2017年收入总计98064万元,支出总计9806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634万元,增长17.5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663.1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999.9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安厅2017年收入合计98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120.6 万元;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975万元,为预拨的2017年度禁毒专款;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51.1万元;其他收入2609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6308.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安厅2017年支出合计9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58.7 万元,占57.47%;项目支出41705.3万元,占 42.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安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88120.6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15588.4万元,增长21.49%,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工资制度改革,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身份证异地制证项目等建设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安厅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81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3662.6万元,占83.59%;教育支出3317.9万元,占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7.7万元,占6.41%;医疗卫生支出2867.7万元,占 3.25%;住房保障(类)支出2624.7万元,占2.98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公安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3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70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722.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预算数减少931.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和2016 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和2016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923.6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河南省公安厅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统一部署,圆满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大幅压缩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数量,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公务用车数量,重新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大幅降低。

  (三)公务接待费14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和2016 年减少8.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公安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16375.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60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8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我厅共参与对8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214.9万元。2017年,我厅拟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315.9万元。

  (四)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因涉及工作秘密,2016年河南省公安厅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括厅机关。2017年我厅按照省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公安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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