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08-24 10:20 来源: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5〕6号)文件规定,主要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省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全省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草案、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省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9.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不含煤矿安全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10.组织拟订全省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以及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11.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5.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局机关本级;

  2.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

  3.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省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

  5.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

  6.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7.局机关驾驶员(预算单位名称为河南省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驾驶员)。

第二部分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收入总计9045.6万元,支出总计9045.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49.4万元,增长35.09%。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部门结转资金增加;二是统一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落实养老保险预算等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收入合计90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37.9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857.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支出合计90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6.7万元,占48.5%;项目支出4658.9万元,占5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137.9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38.6万元,增长20.37%,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落实养老保险支出等,预算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13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60.1万元,占2.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2万元,占6.76%;医疗卫生(类)支出258.2万元,占4.2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5063.5万元,占82.5%;住房保障(类)支出240.9万元,占3.9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4.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9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6年基本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254.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5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4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615万元。其中局内部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专项100万元、河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1200万元;委托中介机构对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2315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2017年,我局拟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800万元。一是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专项100万元,二是河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1200万元,三是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15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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