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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7〕61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
通  知

豫政办〔2017〕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5日

  河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

  我省是我国第一户籍人口大省,人口问题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2016—203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让中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的关键时期,人口发展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本规划根据《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编制,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我省人口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取向,是2016—2030年我省人口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第一章 规划背景

  进入21世纪,全省人口形势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呈现新的阶段性特点,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趋势性特征,对于谋划好人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 人口现状

  我省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已逾40年,广大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根本改变,优生优育深入人心,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历史性转变,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效缓解,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和基础性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我省也适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逐步完善生育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人口总量增速放缓。全省2015年年末总人口为10722万人,常住人口9480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285万人和75万人。“十二五”期间全省总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5.4‰,常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6‰,控制人口快速增长的任务基本完成。

  ——人口结构不断变化。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51,比2010年的127.64明显降低。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在2008年达到峰值后持续下降。2015年人口总抚养比为44.61%,比2010年上升3.05个百分点,自2008年达到最低后连续7年上升。“十二五”时期,劳动年龄人口年均减少18万人,而非劳动年龄人口年均增加33万人。

  ——人口素质不断提高。2015年全省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1年,比2010年提高了0.44年,具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1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6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从2010年的7.12‰、8.69‰、15.20/10万下降到4.35‰、5.91‰、10.46/10万。

  ——流动人口增速减缓。“十二五”期间全省流动人口年均增长63万人,2015年年末达到215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超过20%,比2010年增加1.5个百分点。跨省流出人口128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2014年首次出现下降,2015年继续降低,但总量略有增加。从总体发展趋势来看,流动人口总量增加、增速减缓,省内流动人口增长快于省外流动人口增长,跨省流出人口趋于稳定。

  ——人口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85%,“十二五”期间年均提高1.61个百分点,城镇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年缩小。人口向中心城市集聚态势明显,郑州市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从2000年的7.3%上升到2015年的10.09%。

  图1 2015年各省辖市人口密度

  ——重点人群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为430万人,较2010年减少了60%,2010—2015年全省累计实现670万人稳定脱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2.2张。针对低收入群体家庭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残疾人群体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重点人群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了困难家庭的发展能力。

  第二节 发展态势

  我国人口转变具有阶段性特点和地区性差异,今后较长时期,我省人口发展既有全国的一般规律性,又有自身特点。

  ——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2035年前后将达到峰值。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使“十三五”时期出生人口增加,“十四五”及以后因生育水平稳中趋降,育龄妇女数量减少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死亡率上升,人口增长势能减弱,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15年的5.65‰降至2030年的1.4‰,户籍人口在2036年达到峰值1.15亿。

  图2 2016—2050年户籍人口总量变动趋势(单位:亿)

  ——劳动年龄人口缓慢下降,劳动力老化程度有所上升。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自2015年到2026年相对稳定,然后从峰值年份2027年的7820万人波动下降至2030年的7680万人。劳动力老化程度呈上升趋势,45—64岁大龄劳动人口比重从2016年的37.49%持续上升到2030年的38.34%。

  图3 2016—2050年少儿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变动趋势(单位:万人)

  ——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少儿比重呈下降趋势。从2016年到203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从10.25%上升到16.12%;0—14岁少儿人口占比将从20.04%下降到16.89%,总抚养比从45%提高到49.27%,接近一人养一人的水平。

  图4 2016—2050年0—14岁人口和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变动趋势

  ——人口流动仍然活跃,持续向城市群集聚。随着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和米字形高速铁路等项目的建设,全省人口向以郑州为中心的城市群集聚的趋势明显。城镇化过程中人口流动导致的农村老龄化偏高和留守家庭等问题将长期存在。

  ——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回归正常,家庭呈现多样化趋势。伴随经济社会发展、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和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将持续回落。人口流动和低生育率等因素使家庭结构小型化和简单化并进,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是主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单亲家庭以及丁克家庭的比例将逐步提高。

  第三节 问题和挑战

  2016—2030年我省人口发展将进入深度转型阶段,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自身均衡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平衡都将面临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老龄化加速的不利影响加大。我省人口年龄结构转变速度快于经济发展,“未富先老”和“少子老龄化”现象会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压力,凸显劳动力有效供给约束,人口红利减弱深刻影响经济潜在增长率。

  ——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压力较大。同全国一样,我省生育率已较长时期处于更替水平以下,虽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率有望出现短期回升,但生育率降低具有一定的趋势性,受生育行为选择变化等因素影响,长期来看,生育水平有继续走低的可能。

  ——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仍面临体制机制障碍。城乡、区域间人口流动仍面临户籍、财政、土地等改革不到位形成的制度性约束,人口集聚与产业集聚不同步、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户籍人口城镇化落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城乡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分布不能适应人口分布的变化等问题依然突出。

  ——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始终处于紧平衡状态。人口总量压力仍然较大,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长期存在,人口与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始终突出,人口与能源消费的平衡关系十分紧张。

  ——家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隐患不断积聚。小型化和空巢化使家庭功能减弱,抗风险能力不断降低,养老抚幼、疾病照料、精神慰藉等问题日益突出。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影响家庭发展与社会和谐。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农村留守家庭和残疾困难家庭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总的来看,2016—2030年特别是2021—2030年,我省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既面临诸多问题和潜在风险挑战,同时存在劳动力总量充裕、仍处于人口红利期等许多有利条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较大的回旋空间。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对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章 总体思路

  面对人口发展重大趋势性变化,必须实施人口均衡发展重大战略,加强统筹规划,把握有利因素,积极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努力实现全省人口自身均衡发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按政策生育,充分发挥全面两孩政策效应,综合施策,创造有利于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流动活力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制定完善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措施,促进共同参与、共享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正向调节。尊重人口自身发展规律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关系变动规律,将生育水平调控到维持更替水平的合理区间,推动人口结构优化调整、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口流动更加有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持续增强人口资源禀赋。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家庭健康发展,既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口的要求,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统筹当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既重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发展的现阶段特征,又重视加强风险防范,做好超前谋划和战略预判工作,提早防范和综合应对潜在的人口系统内安全问题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系统间的安全挑战,切实保障人口安全。

  ——坚持改革创新。转变人口调控理念和方法,推进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完善人口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制度。

  ——坚持综合决策。切实将人口融入经济社会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投资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城乡区域关系协调、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决策中,充分考虑人口因素,不断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面两孩政策效应充分发挥,生育水平向合理区间回归,人口总量保持适度增长,素质不断提高,结构逐步优化,分布更加合理。到2030年,人口自身均衡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

  ——人口总量。妇女总和生育率逐步向更替水平回归,2020年全省总人口在1.115亿人左右,2016—2020年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7.8‰左右。2030年全省总人口在1.15亿人左右,2021—2030年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3‰左右。

  ——人口结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202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到111以下,203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正常区间;劳动力资源保持有效供给,人口红利持续释放。

  ——人口素质。出生缺陷得到有效防控,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进一步增加,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促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

  ——人口分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中原城市群集聚人口能力增强。人口流动合理有序,人口分布与功能分区、城市群发展、产业集聚协调度达到更高水平。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到2020年,全省要努力实现1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

  ——人口经济发展。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到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

  ——人口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基本实现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重点人群。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包括居家养老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省养老机构每千名老人床位不低于35张,现行国家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到2030年,力争每个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第三节 战略导向

  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目标,必须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以中长期发展视野谋划人口工作,明确并贯彻以下战略导向:

  ——注重人口内部各要素相均衡。推动人口发展从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优化结构和提升素质并举转变。切实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平缓人口总量变动态势,发挥政策最大效应。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出生性别比治理,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积累人力资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健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

  ——注重人口与经济发展相互动。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对人口变动的影响,综合施策,缓解经济因素带来的生育率下降等人口发展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就业同步扩散,引导人口与经济布局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人口能动作用,为经济增长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实施积极老龄化政策,防范和化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

  ——注重人口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均衡配置,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补齐重点人群发展短板,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实施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尊重个人和家庭在人口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权利、义务对等,推动人口工作由主要依靠政府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

  ——注重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加强人口政策与主体功能区政策的衔接,多措并举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适度集聚,支持鼓励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自愿迁出,加大环境治理与保护力度,可持续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增强人口承载弹性。

  第三章 保持合理生育水平

  合理的生育水平是人口均衡发展的基础。适应全国第一户籍人口大省发展新形势,把生育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促进全省人口均衡发展。

  第一节 健全生育政策调控机制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科学评估经济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准确把握群众生育愿望变化趋势。做好生育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工作,密切监测生育水平的变动态势,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及时稳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简政便民。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加强外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

  第二节 合理配置相关公共服务资源

  健全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全面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重点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服务能力。

  强化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供优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住院分娩、母婴保健、儿童预防接种等服务,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做好流动孕产妇和儿童跨地区保健服务工作。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加大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力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

  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在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保障母婴权益。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女职工安全生育。

  第三节 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善后服务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完善税收、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鼓励雇主为孕产妇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哺乳期、育儿期妇女能够选择在家更长时间照料幼儿。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增强社区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家庭信息采集和管理,为家庭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实施新家庭计划。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并将其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风尚。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丈夫陪产假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制度。加大对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单亲家庭等的帮扶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参与作用。

  第四章 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

  积极应对全省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缓慢下降和结构老化趋势,采取提升新增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挖掘劳动者工作潜能等综合措施,着力增加各类劳动力有效供给,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现代服务业强省、现代农业强省和网络经济强省提供人力资本支撑。

  第一节 提升新增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我省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转变,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高技能、高素质劳动者。加快完善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迈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门槛(毛入学率达到50%);2030年达到更高普及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进一步提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产业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加强高水平大学、骨干特色高校建设,加快省部共建高校建设,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争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级科研院所来豫设立分支机构,建好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第二节 挖掘劳动者工作潜能

  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教攻坚工程和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建立健全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对接机制,鼓励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项目。推广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新型学徒制。加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物和“大国工匠”。持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并稳定转移就业,落实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促进劳动者人力资本积累。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强化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以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为主的培训体系,持续提升企业职工劳动技能和工作效能。提升劳动者健康素质,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服务,实施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加强职业病综合检测和积极防治。强化职业劳动安全教育。加强大龄劳动力职业培训,适时实施促进大龄劳动力就业促进行动计划,提高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避免其过早退出就业市场。

  第三节 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逐步完善职工退休年龄政策,有效挖掘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培训。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积极发挥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家庭发展、互助养老、社区管理、社会公益等活动,继续发挥余热并实现个人价值。

  第四节 有效利用国内外人才资源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树立大人才观,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完善全链条育才、全视角引才、全方位用才的发展体系,最大限度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和郑州航空港引智试验区等平台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领军人才、现代金融人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等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着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制定并完善国际人才长期居留、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配套政策,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我省创新创业,参与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开发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出国(境)培训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出国培训质量。加强国内各领域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第五章 优化人口空间布局

  完善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发展体系,优化人口空间布局,促进人口迁移流动与实施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重大发展战略相适应。

  第一节 推动中原城市群人口集聚

  依托米字形综合交通运输通道,有序引导人口主要向中原城市群米字形城镇产业发展轴带上的节点城市集聚。加快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挥公共交通复合廊道对产业人口空间分布的引导作用,吸引人口加快向郑州大都市区集聚。进一步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加快形成300万人以上的大型城市,支持安阳、商丘、南阳等建设成为区域中心城市,推动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城组团式发展。推动米字形发展轴带上的节点城市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提升综合功能,优化人居环境,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引导区域内人口就近集聚。

  第二节 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

  围绕建设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引导人口流动的合理预期。“十三五”期间实现1000万左右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实施“三个一批人”城镇化工程,推动已进城就业定居的农民工落户、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人口最大限度向城镇转移,努力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持续实施“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和学校牵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社会保障和农村权益保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以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机制,让更多进城农民能够安居乐业,融入城市。把中小城市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扎实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全面增强县级中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突出县城作为吸纳农业人口转移的重要载体作用,推动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强的县城发展成为5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其他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2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积极与国家有关政策对接,将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置为市,适度增加中小城市数量。有重点推进小城镇建设,拓展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空间。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积极探索有利于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三节 改善人口资源环境紧平衡

  制定和完善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布局与主体功能相适应。开展主体功能区人口承载力监测,科学确定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人口承载力,实行差别化人口调节政策。对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黄河滩区等人居环境不适宜人类常年生活和居住的地区,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库区和干渠沿线等生态保护带实施限制人口迁入政策,有序推进生态移民。对人居环境临界适宜的地区,基本稳定人口规模,鼓励人口向重点市镇收缩集聚。对人居环境适宜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平衡或有余的地区,重视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培育人口集聚的空间载体,引导产业集聚,增强人口吸纳能力。

  促进人口绿色发展。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施人口绿色发展计划,努力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矛盾。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对人口流动的影响,落实生态省建设规划,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完善太行山地生态区、伏牛山地生态区、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区、平原生态涵养区和沿黄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和沿淮生态保育带“四区三带”生态格局,构建多层次、网络化、功能复合的生态系统。深入实施大气治理和水污染治理攻坚。大力推行创新驱动、资源集约节约、低碳环保的绿色生产方式,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鼓励绿色出行。

  第四节 完善人口流动政策体系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鼓励市、县级政府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加快建立与户籍制度脱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消除户籍人口与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差别,促进人口有序流动、自由迁徙。以人口为基本要素,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供给规模与人口分布、环境交通相适应,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对人口集聚和吸纳的支撑能力。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转移支付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三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全省人口生存发展状况、人口分布的动态监测体系,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第六章 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

  关注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发展,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共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一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针对全省人口老龄化逐渐加重趋势,加强顶层设计,做到及早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坚持持续、健康、参与、公平的原则,加快构建以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宜居环境为核心的应对老龄化制度框架,完善以生育政策、人才开发、就业促进、社会参与为支撑的政策体系。建立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老人的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统筹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支持建设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老年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加强专业化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院校设置老年护理专业。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引导部分城市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机构,鼓励县级城市利用综合医院医疗资源兴办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措施,推动城镇老旧社区开展适老化改造,建设无障碍的老年友好型社区和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服务体系,强化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提升中医保健、体检体测、体育健身等健康管理水平。

  第二节 促进妇女儿童发展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性别平等全面纳入法规体系、公共政策和社会文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防止性别歧视,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和生命健康质量。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等权利,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大打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努力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强化对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依法保障和社会责任,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完善儿童保护体系,探索适合国情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指导模式,加强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差距,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改善贫困地区儿童生存状况。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

  第三节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助。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和康复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实行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免费提供有效的技能培训。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残疾人开放。加强残疾人友好环境建设,完善城乡无障碍设施,推动信息无障碍发布。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涉残产业,培育服务残疾人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引入新的业态和科技成果。

  第四节 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全力实施脱贫攻坚,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扶贫资源精确配置,对贫困户精准扶持,对贫困人口精细管理。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以革命老区、“三山一滩”(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贫困地区和黄河滩区)为重点,采取转移就业、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途径,突出教育、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水利、电网等领域专项扶贫,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并举,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突出抓好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做好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支持信阳、驻马店、南阳等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53个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6492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43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适应可持续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调整贫困线标准,适时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计划。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贫困人口治理体系,推动扶贫开发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共同迈向现代化。

  第七章 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强化人口数据支撑

  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切实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建共享。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建立标准化的人口数据调查制度。加快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整合分散在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统计等部门的人口数据和信息资源,实现就学升学、户籍管理、婚姻家庭、殡葬事务、就业创业、生育和健康、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等人口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集成。加强人口数据开放利用,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人口信息服务。

  第二节 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

  结合国内外人口预测前沿技术方法,确定适合我省的人口预测技术和模型。在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加强人口发展的中长期预测。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统计等部门和有关智库,建立常态化的人口预测预报机制,定期发布全省和各地人口预测报告。整合高校、学会等社会研究力量,加强人口发展研究,持续对人口数据进行分析,为人口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出生人口的影响监测,及时评估政策效应。

  第三节 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

  以现有人口计划为基础,完善年度人口发展形势会商机制,监测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提出重大人口发展政策建议。科学预测和分析人口因素对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影响,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效衔接。加强与省内外高端智库合作,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合理性。按照国家要求,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框架内试点增加人口风险评估内容,制定重点评价清单。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人口的影响,加强人口安全风险防控,做好政策预研储备工作。

  第四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人口战略研究,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协调解决人口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要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衔接协调。市、县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编制本地的人口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规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口省情、人口规划和人口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网络和新媒体等的作用,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倡导活动。加强正面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参与人口和发展领域省际合作,借鉴学习先进经验。

  开展监测评估。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5年为期定期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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