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03-21 21:54 来源:新乡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新乡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称“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机关及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社会关注和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投诉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情况,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九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新乡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x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邮编:450003,电话:0373—3696072,电子信箱:xxzfbgkk@163.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加强组织与领导,着力部署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2016年,新乡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王登喜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并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行政机关权责清单调整及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制定等工作。10月11日,在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明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尚进同志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领导工作分工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7年1月5日,成立了新乡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刘尚进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吴岳善和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李全中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编办、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等13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结合新乡实际起草制定全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对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强工作调研,积极协助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破解难点瓶颈问题。针对省政府下达部署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分解细化,确定进度安排,通过开单子、列项目、排节点、明责任,不断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截至2016年底,各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聚焦重点,安排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意见,并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新乡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新政办〔2016〕56号),围绕深化改革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执行公开、民生改善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决策公开、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确定了35项重点工作,制定了工作台账,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落实部门和分管市领导及责任人,并规定了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限。文件下发后,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在8月份专门下发督查通知,督促各部门抓紧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截止2016年12月底,35项重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得到深化,工作透明度更高,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得到加强。

  (三)深化主动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为突破,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市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了群众的政务公开需求。各级行政机关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务求公开实效,扩大公众参与,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同时,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涉及民生的各项重要政策,认真做好解读和回应工作,有效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信息服务水平。2016年新乡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规范完善公众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实现标准表单、标准化流程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受理、按期办结。首先,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按照“程序规范、申请方便”的原则,采取网络、邮寄、传真、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方式开通申请渠道,让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方式,并在申请时通过图表或文字方式对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流程和规定进行更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使申请人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依申请公开的正确途径。其次,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引导各受理单位更加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相关政策依据的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认识和了解,减少了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减少了公众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对政策的误解导致的上访和诉讼。第三,针对处理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个别行政机关信息不透明、执法不规范等依法行政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在认真梳理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形成良性互动,有效提高了全市依法行政的水平。

  (五)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夯实公开基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不断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确定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并印发了《新乡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新政办〔2016〕97号),将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深浅、同步部署的原则写入各级行政机关制定政策文件的程序,并对政策解读的内容和方式作了明确规定。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公开信息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要求答复内容依法依规,回应到位,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范围,分值不低于4%。进一步优化规范定期考核制度,按照年度工作任务修改制定了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考评要求,考评的内容更加注重部门的工作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效,并根据各地和各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整了评分细则,使考评工作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在做好定期考核的同时,还加大了日常监督的力度,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到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行政机关的半年和年底考核中,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反馈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有效解决了以往个别单位临近考核时突击上传信息,只注重信息发布数量不重视信息质量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6年,全市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661条。其中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74949条,各县(市)、区公开信息55712条。全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10件,主动公开425件,主动公开比例为83.3%。其中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制发规范性文件285件,主动公开242件,主动公开比例为85%;各县(市)、区制发规范性文件225件,主动公开183件,主动公开比例为81.3%。

  (二)主动公开形式。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居主要地位。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5842条,占全市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总量的73.3%,各级政府网站仍是公众了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二是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渠道所占比例不断扩大,全市通过各类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56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380条,分别占全市发布信息总量的4.3%和4.1%。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作为新型快捷、方便的信息发布模式,已被社会公众所广泛接受和关注,可以预计将在未来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中居于重要地位。三是传统媒体和资源在信息发布渠道仍居重要作用。2016年共发行市政府公报12期,每期发行6245份,共发行74940份,全市市、县两级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297条,占全市发布信息总量的1.8%。同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手机报、热线电话、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服务手册等多种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共累计发布21582条政府信息,占全市发布信息总量的16.5%。

  (三)围绕年度要点工作认真推进“五公开”,政务公开成效显著。

  1、围绕加强政府建设推进决策公开。我市一贯高度重视决策公开,始终将决策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早在2011年,我市就制定了《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新政〔2011〕13号)和《新乡市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办法》(新政〔2011〕15号),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需按规定在决策前将有关方案向社会公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我市设立了“公众参与”专栏,下设“意见征集”、“民意调查”、“社会关注”、“市长信箱”等多个分栏,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16年全年共办理或回复公众意见等相关信息4142条。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执行公开。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2016年公开全市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投资情况等信息35条。二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PPP专栏,及时公布全市PPP项目招投标信息、项目库、项目推介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合作期限、回报机制等,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5条。三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惠企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信息公开专栏,全年共公开涉企税收优惠文件14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信息54条。四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栏“国有企业”专栏的的信息,逐月公开全市13家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国有企业破产改制情况。2016年共发布国有企业信息14条。五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6〕165号),推动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2016年全年通过国家招投标网、河南采购网、新乡采购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等渠道共发布交易信息3788条,公告发布率达100%。

  3、围绕深化改革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一是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在2015年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2016年4月7日我市又制定了《新乡市政府部门权责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2016〕35号),正式建立了全市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9月22日,经市政府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项目,最终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20项。清理规范涉及33家审批部门的234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15项,化转41项,规范66项,最终保留112项,并将各部门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行“双公示”制度,制定并印发了《新乡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2016〕19号),明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目前,全市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全部实现“双公示”全覆盖,截止2016年年底,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总量位居全省前列。三是推行“双随机、一抽查”制度,制定印发了《新乡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新政办〔2016〕74号),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前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已建成,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截止2016年底,平台已归集全市各职能部门涉企信息2065条,其中包括行政许可信息1546条、行政处罚信息292条、抽查检查信息186条和企业信用信息41条。四是积极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制定并印发了《新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新政文〔2016〕42号),对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和部署。截至2016年底,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新乡”网站已建成投用,并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目前正根据信用目录为各单位配置齐全相关模块。平台建成以来,共归集信用信息24.8万多条,“信用新乡”网站已发布信息257条,累计访问1900余次。五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公开,4月5日印发了《新乡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新政办〔2016〕34号),将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开公共服务清单工作作为简化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主要抓手。经过认真梳理,9月初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制定完毕,共确定了81项创业创新项目和187项便民利民项目,全部通过市政府及各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4、围绕增强公开实效推进结果公开。一是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提出的重要事项,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制定并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16〕20号),将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分解为7大项36小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会议决定事项建立督查台帐,进行重点督查,共对9期市政府《工作部署通知》明确的任务进行了督查落实,对召开的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95项具体工作逐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二是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市审计局全年共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报告30期,有效促进了全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做好市、县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均设立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专栏,及时公开各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事项。截止2016年底,全市市直321个单位和15个县(市)、区的990个部门或单位全部实现了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公开。

  5、围绕改善民生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医疗救助人数、临时救助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信息,全年共计公开各类社会救助信息29条。二是做好扶贫信息公开。2016年初,将全市各单位的《脱贫攻坚责任书》在“新乡三农网”上进行了公示,实现了责任目标及运行情况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全年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在“新乡三农网”上分阶段、批次进行了9次公示,涉及扶贫资金20962万元,做到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公正、公开;2016年全市扶贫项目共备案实施137个,涉及的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已都按要求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同时,认真做好国家、省、市有关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和贫困户扶助的相关措施的公开,使贫困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和措施,做到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三是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全市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以及就业供求等信息的公开,全年共计公开各类信息8条。四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首先,做好全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6年4月5日,制定并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16〕63号),及时对农村旧危房改造政策进行解读并将补助标准予以公开,对改造结果进行公示。全年共公开棚户区改造信息16条。其次,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了《隆胜华庭经济适用房公开销售的公告》、《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名单公示》、《2016年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示》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信息24条。五是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重点排污单位排污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信息等各类受公众密切关注的环保信息共计376条。六是做好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首先,围绕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及时公布了学区范围、招生时间安排、电脑派位结果等信息29条,使学生家长第一时间掌握了招生政策,实现了阳光招生。其次,积极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医疗卫生”专栏中设置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信息、医疗卫生服务等3项分栏,全年发布信息6条,公开了全市的医疗资源状况,包括12家二级医疗机构和所有三级医院的名单和地址、概况、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等信息。第三,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食品药品安全专栏中,全年共发布信息71条,涵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专项整治、企业信用及注销撤销信息、安全事件、安全消费、案件信息等多个领域。

  三、回应社会关注和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和网络舆情。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和答疑。全市共累计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有关网络舆情7019次,其中各县(市)区回应872次,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回应6147次。通过与公众的积极互动,进一步阐明了各项政策规定,消除了误解和疑虑,化解了一大批矛盾。增强了各级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强。

  二是回应解读的方式和渠道丰富多样。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通过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微博微信回应、在电视或广播上举办“行风热线”、“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及时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及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46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33次;通过各类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55次,其中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1059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各类事件266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有关事件5593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0件,其中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受理90件,县(市)、区政府受理30件。从申请渠道来看,网络申请是主要申请形式,申请量为64件,所占比重为53.3%;其次是信函申请,申请量为40件,占33.3%;当面申请为16件,占13.3%。

  从申请受理部门看,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申请量位居前3位的是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为25件、23件、13件。在县(市)、区政府中,申请量居前3位的是辉县市、原阳县和红旗区,分别为15件、6件和4件。从内容上看,申请主要集中在房地规划、征收补偿、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财政资金公开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6年受理的12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按期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在答复的120件申请中,属“已主动公开”的9件,占总数7.5%;属“同意公开”的62件,占总数51.6%;属“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2.5%;属“不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3.4%;属“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9件,占总数7.5%;属“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8件,占总数15%;属“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9件,占总数7.5%;属“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5%。

  不同意公开的4件申请,按不公开的类别可具体分为“涉及商业秘密”的1件、“涉及个人隐私”的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件。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有4件,分别涉及红旗区2件、市工商管理局和市环境保护局各1件。从结果看,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其他情形1件;全市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件,涉及单位为红旗区。从结果看,为其他情形3件;全市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底,河南省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一)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截止2016年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66个,其中,各县(市)、区有9个,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有57个。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848个,其中,各县(市)区设置545个,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设置303个。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有938人,其中,专职人员40人,兼职人员898人。

  (二)工作经费保障情况。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安排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76.10万元,其中,各县(市)区安排经费14.8万元,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安排经费61.3万元。

  八、会议和培训情况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需求,增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经市政府办公室精心筹划,于2016年12月21日举办了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11个县(市)、区政府和56个市级行政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河南师范大学政管学院的知名专家进行了授课,通过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工作实践能力都有较大程度提高,公开理念进一步强化,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组织召开涉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类会议或专题会议101次,其中,各县(市)、区组织召开19次,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召开82次。全市共举办各类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议(班)79次,累计培训5182人次。其中,各县(市)区组织培训20次,培训1418人次;市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培训59次,培训3764人次。

  九、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国家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体制还不健全。因为机制、体制尚未理顺,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还不够高,部分地方和部门相关制度不完善,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三是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还不够及时有效;四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还不够广泛。五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多数行政机关尚没有设置承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及配备专职人员,承担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流动性强,且普遍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服务水平无法满足新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2017年,我市将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五公开”,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着力开展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乡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该“五公开”,进一步细化措施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认真做好政策回应解读工作。详细解读政策难点疑点,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并严格落实到各级行政机关办会、办文程序中。做好市、县两级政府政策解读评论员队伍组建工作,不断拓展回应深度、扩大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

  三是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及时、依法受理和答复公众申请。强化服务意识,搞好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探索答复热点、难点问题信息申请的有效途径,提高回复质量。

  四是加大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利用力度,鼓励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快捷性和关注度,增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按照省政府部门工作部署,制定我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意见,推动实体服务中心业务向网上服务大厅延伸。

  五是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将政务公开列入全市公务员培训科目,年内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工作,积极开展交流研讨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特此报告。

  附件:新乡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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