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决算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03-09 09:55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公务员局、外专局)内设机构27个职能处室,19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就业工作,二是社会保障工作,三是人才工作,四是人事工作,五是工资福利工作,六是劳动关系调整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121人,其中:行政编制335人,参照公务员编制334人,事业编制1452人;实有在职职工1752人,离退休人员69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化实施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提升我省人力资源新优势,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实施社会保障服务提升工程,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参保人数,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实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覆盖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3%,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工程,推动政府人才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大力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完善公务员管理的体制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军转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636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759.3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553.1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彩票发行费8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140.3万元;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入)9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万元;经营收入700万元;其他收入388.6万元;部门结转资金16046.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636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759.3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553.1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彩票发行费8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140.3万元;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入)9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万元;经营收入700万元;其他收入388.6万元;部门结转资金16046.1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58.9万元,占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4.8万元,占6%;商品服务支出6267.1万元,占10%;项目支出43773.6万元,占69%。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965.4万元,占38%;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813.1万元,占16%;商品服务支出5736.4万元,占24%;项目支出5244.4万元,占22%。主要项目是:公务员局专项经费;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项经费;促进就业专项经费;工伤认定调查勘验费;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开展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专项经费;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专项经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引智宣传工作专项经费;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管理经费;“三支一扶”专项经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项经费;高技能人才选拔培训经费等。此外,部门参与待分专款主要有:中央养老金补助;基本养老金补助;2014年养老保险征缴专项奖励经费;省本级就业资金;博士后招收及安家经费;博士后获奖项目配套和重点项目启动经费;离休干部医疗经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省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豫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11.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度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省编制部门批准和财政拨款渠道,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制2014年决算的单位包括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含河南省公务员局、河南省外国专家局)、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河南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河南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劳动干部学校、河南工业技师学院、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河南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共21个预算单位。

  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收入总计9408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49.45万元,占58.19%;上级补助收入217万元,占0.23%;事业收入8000万元,占8.50%;经营收入1827.4万元,占1.94%;其他收入981.84万元,占1.0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83.66万元,占0.52%;上年结转和结余27828.24万元,占29.58%。

  (1)财政拨款收入54749.45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719.04万元,减少6.36% 。主要是减少了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政府特殊津贴等项目预算。

  (2)上级补助收入217万元,为事业单位补助收入。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100% 。均为2014年学校援疆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8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690万元,增长9.44% 。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27.4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441.71万元,增长31.88% 。

  (5)其他收入981.84万元,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7319.7万元,减少88.17% 。主要是2013年按规定的学校房屋出租收入为一次性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83.66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253.96万元,减少34.43%。主要是部分事业单位因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增加,收支差额减少,使用事业基金弥补的金额减少。

  (7)上年结转和结余27828.24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053.38万元,减少9.89% 。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支出总计94087.6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1.34万元,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2711.59万元,减少28.34% 。

  (2)教育支出36915.99万元,为厅属5所院校的人员及工作经费,追加技工学校的省级及中央中职免学费资金、助学金和全民技能振兴补助资金等支出。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429.39万元,增长1.18% 。

  (3)科学技术支出3988.89万元,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3574.49万元,增加862.57% 。主要是河南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为富士康培训基地购置大型机器设备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85.76万元,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2634.01万元,下降11.20% 。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6.71万元,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51.48万元,增加8.65% 。

  (6)住房保障支出960.52万元,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住房方面的支出。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27.68万元,增加2.97% 。

  (7)其他支出582.8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582.8 万元,增加100% 。主要是上年未执行项目资金及省外专局、省养老局、省工伤中心和省劳动鉴定中心房屋租赁费。

  (8)结余分配2757.33万元,为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得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20458.26万元,为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889.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3.3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48.63万元,占12.87%;教育(类)支出19681.33万元,占38.67%;科学技术(类)支出3988.89万元,占7.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03.82万元,占36.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5.63万元,占1.27%;住房保障(类)支出959.23万元,占1.88%;其他(类)支出462.06万元,占0.9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支出6548.6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51.13万元,增加14.94%。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4年支出及当年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择优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支出,组织军转干部安置和培训支出,河南省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及管理工作经费,博士后安家及项目资助经费,引进国外先进人才费用,公务员考核、履职能力提升和考试录用培训等支出。

  2.教育(类)支出19681.3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005.87万元,减少23.38%。

  (1)普通教育(款)支出1305.32万元,主要是追加的中央及省级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

  (2)职业教育(款)支出18376.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13.21万元,增长18.08%。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4年支出,厅属5所中职院校工作经费,中央及省级免学费、助学金资金以及厅属中职院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等。

  3.科学技术(类)支出3988.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45.39万元,增长9069.86%。

  (1)基础研究(款)支出4万元,主要是2014年追加学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经费。

  (2)科技交流与合作(款)支出43万元,年初预算数43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支出3941.89万元,主要是河南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为富士康培训基地购置大型机器设备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03.8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389.28万元,减少12.19%。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10712.8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871.12万元,减少35.40%。主要是执行中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主动压减了部分项目的预算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款)支出3548.9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62.19万元,增加11.37%。主要是追加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3)就业补助(款)支出563.4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22.27万元,减少42.84%。主要是就业保障专项经费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经费,个别项目已按计划实施,款项尚未支付,需结转下年支出。

  (4)抚恤(款)支出62.4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2.46万元,增长100%。均为追加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支出3716.0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79.46万元,增长1470.61%。主要是追加的省养老统筹企业军转干部走访慰问金及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2011年至2013年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5.6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43万元,增长4.44%。

  (1)医疗保障(款)支出639.8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83万元,增长5.76%,主要是新进人员医保费。

  (2)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支出5.8万元,年初预算数5.8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奖励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959.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17万元,减少0.84%。

  7.其他(类)其他(款)支出462.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54万元,减少8.61%。主要是省外专局、省养老局、省工伤中心和省劳动鉴定中心房屋租赁费以及未完成项目需结转下年支出。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55.19万元(含厅机关、河南省公务员局、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及厅属20个事业单位),比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955.96万元减少200.77万元,减幅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6.14万元,占14.05%,比2013年决算减少45.24万元,下降29.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5.31万元,占69.56%,比2013年决算减少63.17万元,下降10.7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74万元,占16.39%,比2013年决算减少92.36万元,下降42.74%。“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厅机关、河南省公务员局、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及厅属20个事业单位坚持厉行节约,部分开支相应减少。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6.4万元,预算执行率11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减少17.26万元,减少13.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增加190.81万元,增加57.04%;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104.76万元,减少45.85%。主要是年初“三公”经费预算仅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决算则包括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支出,两者口径存在差异。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06.14万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因公出国(境)费是为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职能,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发生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特别是河南省外国专家局承担着引进国外智力、引进国外人才等重要职能,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以及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出国(境)团组1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2个,累计24人次。2014年出国费预算的执行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坚持厉行节约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统筹平衡、提高效益”的原则,我厅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管理,优先考虑正在执行的国际合作项目,对内容相近、出访国家或地区较为集中的团组进行整合。主要是赴美国和巴西团组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学习、随团赴芬兰执行友好访问任务、赴古巴和阿根廷团组考察南美政府公务员制度及管理模式、赴德国团组引进外国专家合作洽谈项目、赴俄罗斯团组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交流洽谈活动以及赴瑞典团组开展人才引进及项目对接活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25.3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省内外因公出行,保障厅机关(含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及20个厅属事业单位履行基本职能以及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4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6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123.74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应邀来我省访问、调研、考察以及用于厅机关(含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及20个厅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需要的开支,接待792批次、6307人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八)教育(类):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指各类普通教育支出,包括高等教育支出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指各类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中专教育、技校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九)科学技术(类):主要用于部属科学研究机构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资助等。

  1.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指用于专项科学研究等方面支出。

  2.科学技术(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指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专项支出。

  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款):指科学奖励及科技业务管理费等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指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和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主要是职工医保费支出。

  2.医疗卫生(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方面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即职工住房公积金。

  (十三)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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