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决算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03-08 10:05 来源:省地方史志办

  目录

  第一部分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要职能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成立于1981年,1981至1983年10月为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正厅级),1983年10月至1994年11月为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正厅级),1994年11月起更名为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为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综合处(挂党委办公室牌子)、省志工作处、年鉴工作处、市县志工作处、地情资料信息处。主要职责为: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决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收入总计1491.98万元,支出总计1491.98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22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的决算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14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74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16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125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64万元,占58.13%;项目支出526.25万元,占41.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91.81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28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与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增加的原因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6.82万元,占73.75%;教育支出21万元,占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01万元,占18.46%;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41.4万元,占3.2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万元,占2.83%。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920.8万元,支出决算为92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所致。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8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工资调整所致。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35.5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97万元、津贴补贴210.52万元、奖金5.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66万元、离休费30.45万元、退休费177.43万元、抚恤金24.13万元、住房公积金35.50万元;公用经费11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1.72万元、水费2.07万元、电费15.92万元、邮电费4.30万元、取暖费7.91万元、物业管理费9.61万元、差旅费4.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20万元、维修(护)费6.9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5.70万元、福利费7.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8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47.36%,,主要原因: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运行管理。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2.57万元,下降18.76%,主要原因: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运行管理。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2万元,完成预算的22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因上级安排霍宪章主任临时出行台湾。

  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2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上级临时安排霍宪章主任跟随省政协副主席钱国玉出行台湾。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万元,完成预算的37.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相应减少了公车运行费用。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46万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相应减少了公车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完成预算的53%,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4批次、39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0.31万元,下降36.9%,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44万元,比2014年增1.06%,主要原因: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74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 12月 31日,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注:实有车辆4辆,已上缴事管局的2辆车,因事管局出示的手续不完全,无法从账面注销。)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

  1、绩效评价项目基本情况:我办2个部门自评项目:省地方志志书编纂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省情数据库志书、年鉴数据化专项15万元。

  省地方志志书编纂工作专项经费立项依据是以《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为准则,以质量为中心,全面推进,协调发展,重点突出,分类指导,确保志书编纂工作完成。具体工作有去省内外收集资料、志书论证、调查研究、会议培训、志书编写、学习交流、立法调研、评审志稿以及设备购置等工作。

  省情数据库志书、年鉴数据化专项经费立项依据是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规定,为推进我省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在省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几年的不断建设,目前河南省情数据库已经初见成效。数据库完全建成是一个连续和延续的过程,初期目标预定为10亿字,远景目标为50亿字的容量,项目的基本性质是充分挖掘与发掘地方志资料为社会服务、为各级领导决策做参考。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涵盖关乎河南省的所有地情资料。

  2、绩效评价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2个项目资金为省财政每年额定拨付的35万元专项经费。每年我办都能够根据年度总体工作规划,进行有效的安排落实,目前资金运行情况正常。我办能够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从年终审核结果看,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我办除了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外,同时制定了2个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与机关预算进行有效衔接,按照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的模式来管理这部分资金。

  3、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2个项目开展几年来,社会反映良好。从目前看,该项目完全符合《中原经济区规划》的要求,尤其是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要求。该项目紧贴传承的目标,在创新上也有新的举措。同时,也严格按照省财政对节约的要求,几年来,项目资金运作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既不盲目扩大,也不为了节约而节约,将国家资金发挥了充分的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史志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是指大事月报款

  (二)专项业务活动:是指《历代方志集成》整理出版经费。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是指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项目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单位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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