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概况
一、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牵头拟订全省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三)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四)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五)制定推动全省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省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省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进全省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八)负责全省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省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全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拟订全省科技服务业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九)负责全省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省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十)拟订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省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省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十二)拟订全省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内设机构
根据省科技厅主要职能,设以下内设机构:
办公室(河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审计处)、发展计划处、科研条件与财务处、对外科技合作处(河南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基础研究处、科技人才开发处(河南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办公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农村科技处(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科技成果转化与管理处、社会发展科技处、自然科学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三、河南省科学技术厅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省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机关本级预算和归口管理预算单位预算。1.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机关2.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系统财务3.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4.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5.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6.河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7.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8.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9.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0.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11.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12.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13.河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14.河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所15.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16.河南省肿瘤研究院17.河南省立眼科医院18.河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19.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河南省正骨研究院21.河南省医学科学院22.河南省商业经济研究所23.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4.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25.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26.河南省劳动科学研究所27.河南省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28.河南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29.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30.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31.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32.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研究所33.河南省科研生产试验基地管理服务中心3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机关服务中心35.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转制离退休)
第二部分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技厅2017年收入总计155561.2万元,支出总计155561.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941.5万元,增长77.54%。其中:财政拨款增加5697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5277.6万元,事业收入增加4597.1万元,经营收入增加960.8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增加812.6万元,其他收入减少8805万元。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加大了科技投入和原部分财政专项经费2017年度也列入科技厅预算,引起项目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有较大增长,项目经费支出额从2016年度的60404.8万元增长至2017年度的125299.5万元,增长64894.7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技厅2017年收入合计1555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052.2万元;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4751.5万元;经营收入1644.5万元;其他收入10088.9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9024.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技厅2017年支出合计155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61.7万元,占19.45%;项目支出125299.5万元,占80.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技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0052.2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0269.5万元,增长121.07%,其中,项目支出增长52211.0万元,占经费增长数的86.6%。主要原因是由于加大了科技投入和原部分财政专项经费2017年度也列入科技厅预算,引起项目经费支出有较大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技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97060.5万元,占88.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6.3万元,占7.28%,住房保障支出1621.6万元,占1.4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科技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2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31.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85.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了因公出国(境)人数和次数。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63.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时间和出行里程。
(三)公务接待费30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数和次数下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科技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58.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9.8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厅共组织对2015年重大科技专项资金15000万元、科技创新人才专项资金2000万元、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743万元共16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共计17743万元。2017年,我厅拟组织对7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专项资金15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刘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