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预算公开说明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7-02-22 21:18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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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3个行政单位,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汽车队和省政府公报编辑室2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是:

  1、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

  3、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5、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省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7、负责办理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8、围绕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省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省系统的文秘工作。

  10、负责全省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11、负责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写《省政府大事记》。

  12、负责省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13、负责全省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14、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的后勤服务工作。

  15、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法制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承担统筹规划省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3、承担审查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责任,向省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4、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向社会公开征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

  5、承担省政府规章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责任。承担郑州市和国务院批准我省较大的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责任,承担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审查其同宪法、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是否抵触或相互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

  7、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

  8、承担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职责。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承担协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等有关工作。

  9、受理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受省政府委托,代理省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承办省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10、负责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指导全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英文译本。

  11、承担省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意见。

  12、负责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指导全省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机制。

  13、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培训。

  14、承担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2、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省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省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3、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稿。

  4、负责或参与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大调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参与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参与或协助组织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的重要会议。

  5、对全省和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省辖市、县(市、区)定期或不定期报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报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6、负责对全省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

  7、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库建设、政府决策专家咨询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8、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收入总计15148.2万元,支出总计15148.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19.5万元,增长45.25%。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1688.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比2016年增加2422.5万元,本年新增临时性项目资金1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597.8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收入合计151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26.9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3421.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支出合计151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4.5万元,占51.59%;项目支出7333.7万元,占48.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726.9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297万元,增长24.36%,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88.6万元,本年新增临时性项目资金1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59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15.1万元,占83.69%;教育(类)支出70万元,占0.6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2.3万元,占9.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8.1万元,占3.57%;住房保障(类)支出361.4万元,占3.0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63.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08.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各单位本年安排出国任务测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95.9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实有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2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7.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活动接待,接待任务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35.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78.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厅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3万元。2017年,我厅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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