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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6〕218号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的
通  知

豫政办〔2016〕2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4日

  河南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

  为认真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提升区域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8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迫切需要。首先是健康中原建设的需要。我省是人口大省,随着社会发展和疾病谱的变化,肿瘤、心血管、脑血管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严重威胁人民健康。调查结果显示:心血管、脑血管病死亡占城乡居民总死亡原因的首位,农村为44.8%,城市为41.9%;肿瘤发病率为247.51/10万,死亡率为158.83/10万。儿科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居专科医院之首,为14.6人次,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35‰和5.91‰,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15年的2.42/10万上升到2.75/10万。满足全省乃至中原经济区1.5亿人民的健康和就医需求,提高预期寿命和健康寿命,是重大民生命题和人民期盼。其次,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我省经济实力的增强,区域医疗服务综合实力与区域核心竞争力提升不协调、不适应,必须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尽快健全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健康和医疗服务体系。第三,是深化医改的需要。当前,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全省医疗服务系统面临着夯实基层与做强龙头同步协调推进的关键时期,必须尽快解决服务体系龙头水平提升问题。因此,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努力提高区域疑难危重医疗水平,对完善和优化城乡医疗服务系统,加快建立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推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持续巩固已有改革阶段性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具有良好基础。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自我完善和借力发展相结合,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全省卫生系统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技术装备水平,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全省有三级综合、专科医院71所,三级中医院23所。引进院士及院士级专家11人,培养卫生计生科技领军人才64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20人。全省卫生系统拥有高级卫生技术人员17094名、博士1390人,较“十一五”期间分别增长了48.68%、146.89%。引进国外成熟新技术82项,其中8项技术填补国内空白,42项技术填补省内空白。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开展技术交流和科研平台建设合作,合作建成24个院士工作站。先后获得5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一批学科得到快速发展,一批国内同行专家认可、群众美誉度高的学科队伍正在形成,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同时,我省也是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中医大省,中医医疗资源、服务规模、服务量均居全国前列,拥有2名国医大师和81名省级名中医,中医药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这些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打下了良好工作基础。

  (三)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面临现实挑战。目前,我省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分别达到5.16(全国平均5.11)、2.10(全国平均2.21)、2.17(全国平均2.36),存在人力资源配置与规模不匹配、人力资源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优质医疗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疑难病例就医需求,每年约有10余万名患者前往省外就医。其主要原因:一是高层次医疗人才匮乏,缺少有学术影响力的大师名医,没有本土培养的医学院士;二是科研平台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研究成果层次总体偏低,没有标志性医学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标率仅为13.2%,低于国家总体中标率20%的平均水平,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奖项均未实现零突破;三是医学研究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转化途径不多,新技术、新项目引进、消化速度较慢和质量不高等。因此必须通过推进改革创新、开放带动,破“瓶颈”补“短板”,加快汇聚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区域医疗水平,加快形成区域医疗中心。

  二、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开放带动为途径,以优势学科集群为突破,以优质资源汇聚为支撑,以学科—医院联盟—医疗中心建设为载体,积极推动省内优质医疗资源整合重组、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联合汇聚,聚力提升区域医疗水平。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发展环境;又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非营利性医疗合作,实现资源汇聚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开放合作,汇聚资源。建立完善以人才为核心的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学科合作、集团合作、联盟合作等开放合作形式,搭建人才汇聚平台、科研创新平台,服务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重点突破,协调发展。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紧紧抓住重点疾病、重点领域、重点技术,集中优势力量,解决关键问题,实现重点突破,以此带动区域整体水平提升,统筹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十三五”及今后时期内,以提升与人民群众健康最密切、最急需的临床学科诊疗水平为核心,立足我省、辐射周边,优先打造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明显提升区域疑难危重病例医疗水平;积极支持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综合医院发展,加快形成国家区域综合医疗中心;引导妇产科、眼科和传染病、口腔、精神卫生、呼吸、老年医学等优势学科发展,促进形成区域专科医疗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

  三、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与建设任务

  (一)设置规划。

  1.心血管医疗中心。省人民医院、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2.肿瘤医疗中心。省肿瘤医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3.儿童医疗中心。郑州儿童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4.脑血管医疗中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5.器官移植医疗中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郑州人民医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6.中医骨伤科医疗中心。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除以上6个中心外,还将按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区域综合及其他相关专科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主体单位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合作建设,依据本规划,将具体制订相关区域医疗中心专项实施方案。

  (二)建设任务。

  1.提升诊疗水平。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区域内医疗服务网络,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引领区域内学科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开展区域内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收治疑难危重症病种比例达到90%以上,总体治愈好转率居国内先进水平。

  2.提升科研水平。坚持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相结合,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大师工作室,培育和加强平台建设;引进短缺高层次人才,加强医疗科研团队建设;引进、消化先进技术,缩小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提升医疗核心技术水平;积极推动医学研究成果转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力争在重点疾病、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一流的科技成果。

  3.提升教学水平。承担医学类本科生实习实训、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员工在职继续教育以及面向基层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等教学工作。教学能力、水平及硬件设施应能满足教学需求。为基层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

  4.提升预防水平。积极促进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有机结合和融合,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开展健康科普教育和不良行为干预,推广普及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措施,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使群众不得病、少得病、不得大病,共建健康中原。

  5.提升管理水平。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方法、手段,在人才培养、资源整合、平台建设、科研协作、质量安全等方面创新实践;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医疗大数据中心,实现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单位互通互联,建立分工明确、覆盖广泛、资源共享的区域协同医疗体系;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医疗服务运行管理,彰显公益性,抑制趋利性,调动积极性,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借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开放带动。一是以开放引人才,坚持为我所有和为我所用并重,着力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发展壮大医疗科研团队。对引进的高端人才或团队,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补,也可实行年薪制,按部门职责、现行管理渠道审批、管理和拨付。高端人才家属和子女愿意在豫就业或就读中小学的,政府予以帮助解决。二是以开放引平台,引入国内外医学创新平台,促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高水平医学科研创新机构在区域医疗中心落户。与国内、国际知名机构合作建立医学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医院学科合作和医院联盟模式,与国内外先进机构在技术、管理、科研等方面深度开展合作或资源重组。三是以开放引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助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发展。通过实施人才、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的开放合作,聚集高端创新资源,建立医学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突出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技术和重点环节,重点解决我省医学科技领域重大瓶颈问题,引领区域医疗和科研水平提升。

  (二)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深化改革,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本着有利于汇聚优质医疗资源、有利于发挥优质医疗资源效应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制约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经验,形成推动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范例。

  1.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建立实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探索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深化编制管理改革。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明确各区域医疗中心的功能定位和管理体制,开展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3.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畅通专业人才流动渠道,简化手续。放宽专业人员职称晋升指标限制,完善专业职称晋升类别(如卫生管理等),探索大型公立医院自主评审职称;允许区域医疗中心执业医师省域内多点执业。以知识价值为导向,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着力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放宽绩效工资总额限制,吸引和稳定人才。

  4.深化价格管理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加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医疗新技术尽快进入临床使用。

  5.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引导医学科研团队共同参与我省相关医学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国家相关科研项目。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推进“三医”(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将医院开展的日间手术、门诊放(化)疗等高效、安全的门诊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释放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空间。

  (三)创新投入机制。积极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贴息资金,优先安排符合支持条件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建立以政府专项投资为主导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重点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工作站)建设、医疗设备更新、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奖励、信息化建设以及重点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等,配套落实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拨款机制,加大主体医院建设投入力度,促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发展。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发挥效益。

  (四)形成建设合力。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是事关健康中国、健康中原战略实施的重大决策,要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纳入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长牵头、分管副省长具体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编办、卫生计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动省部共建、省市共建、主体医院与合作医院共建,形成纵横联动、合作共建机制;把区域医疗中心的基本建设项目列为省重点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核,健全监督评价机制,确保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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