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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豫政文〔2016〕100号 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71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豫政文〔2016〕100号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8日

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711号建议的答复

豫政文〔2016〕100号

唐祖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邓州市四条普通干线公路纳入一级路网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我省一级公路建设规划,您提出的几个项目中,除G207邓镇界至邓州段外,G328安众至湖北孟楼段、S243灵山至文渠段、S532张楼至文渠段和G207邓州至湖北省界段均不在我省一级路网规划内。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共安排补助资金4.26亿元,对G207镇平至邓州张楼段68公里、S249内乡县城至邓州市区段46公里、S231邓州刁河店至湖北交界段24公里、G207邓州张楼至唐鱼池段15.1公里、G328(原S335)邓州至新野段28公里进行了改造,目前上述路段均已竣工通车,路况较好,能够满足邓州市快速出行需要。

  三、2015年年底,邓州市被列入我省四个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一体化改革试点县(市)之一,我省交通运输部门与邓州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我省已将普通干线公路项目审批权、切块资金下放至邓州市,由邓州市政府按照“政府主导,人、财、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履行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主体责任,建设时序、标准由邓州市政府自行确定。

  四、关于您提出将G328线安众至湖北孟楼段、S243线灵山至文渠段、S532线张楼至文渠段、G207线邓镇界李官至湖北省界段等四条普通干线公路纳入我省一级公路建设规划的建议,我省将在下一轮一级公路网规划调整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交通流量增长情况,深入研究论证,适时纳入规划。

  感谢您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0371—65508330

  2016年7月1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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