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部门决算公开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10-31 15:42 来源:省政府参事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参事室概况

  一、参事室主要职能

  二、参事室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以下简称参事室)概况

  一、参事室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参事工作的副厅级机构,机关内设2个处,参事业务处、秘书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要职责:组织参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组织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参政咨询;对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进行评议;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参事开展同外国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选聘参事的有关工作;为参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生活服务;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驾驶员编制4人;在职职工14人,离退休人员11人,任命制参事1人,聘任制参事控制数60人。

  (三)2015年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确保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在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实现中部崛起、河南振兴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参事参政咨询、建言献策作用,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依照《政府参事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是加强参事队伍自身建设,提升参政咨询能力。组织安排好每月两次的学习交流活动;每季度一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专题报告会和研讨会活动;每年一次的参事工作理论研讨会活动。二是组织安排好全年的调查研究、参政咨询工作。认真组织完成好省政府领导批准的“我省经济转型与扩大开放、我省水资源合理配置、我省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我省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我省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与对策、重构我省新的比较优势研究”等六个课题的调研;组织协调安排好参事专业组拟定10个课题的调研。三是组织参事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与交流活动。组织好参事年度计划的两次国外专题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好参事年度两次省内集体考察活动;组织安排好参事专题调研组省外学习交流活动。四是组织安排好年度参事参政咨询会和省政府参事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参事署期休假工作和走访慰问参事、离退休老同志、遗属等项工作。

  二、参事室决算单位构成

  参事室部门决算为机关省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参事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参事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省参事室2015年收入总计463.72万元,支出总计463.4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5.12万元,增长1.01%;支出减少2.38万元,减少0.9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整工资。支出减少原因是:退休1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参事室本年收入合计463.7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参事室本年支出合计4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4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参事室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63.72万元,支出总计463.4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5.12万元,增长1.01%;支出减少2.38万元,减少0.99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整工资。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退休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参事室2015年支出决算为4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4.77万元,占支出决算7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5万元,占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9万元,占3%;住房保障(类)支出12.5万元,占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年初预算为342.2万元,支出决算为34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年初预算为90.05万元,支出决算位9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16.09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参事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万元、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参事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参事室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50.15万元,完成预算的75%。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我室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48万元,完成预算的68%,用于政府参事的出国考察和培训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队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4人次。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9.5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上报出国人员未被批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政府参事考察调研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完成预算的58%,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合计10批次、135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室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9万元,下降32%,主要功能原因:对待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以及陪同人员严格控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参事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参事室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4万元,比2014年减少2.38万元,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参事室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用车1辆,政府参事考察调研用车2辆,机要用车1辆,老干部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参事室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参事室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

  省政府参事调研经费,担负着组织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参政咨询;对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进行评议;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2015年将“参事调研经费”45万元作为年度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参事调研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开展调研活动的相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15年参事室筹备和组织从项目绩效看,该项目的实施确保了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积极参政议政、切实履行政府参事职能的效益目标。总体上看,该项目2015年预算执行的各项评价指标完成优良,项目绩效表现突出,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是指发展研究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课题研究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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