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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6〕118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河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豫政办〔2016〕1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制定的《河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日

  河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6年6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精神,加强我省中药材资源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推动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我省由中药材资源大省向中药材产业强省转变,特制定本规划。

  一、中药材发展现状

  我省是中药材资源大省。全省拥有中药材2733种,其中植物类2299种、动物类365种、矿物类69种,是全国重要的中药材主产区,中药材品种数量、种植面积居全国前三位,四大怀药、连翘(主要为野生)、山茱萸、辛夷、杜仲、金银花、丹参、冬凌草等17种道地中药材种植面积、产量及质量在全国居领先地位,四大怀药、禹白芷、裕丹参、杜仲、卫红花、山茱萸等已成为全国知名道地药材品牌,地黄、山药、辛夷、山茱萸、杜仲、山楂等10多种中药材特色加工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已有60多种中药材成为大宗中药材主流产品,生产规模及产品销量全国领先。但是,由于近年来土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恶化,部分野生中药材资源流失,中药材供应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中药材生产技术相对落后,重产量轻质量,种植生产不规范,导致中药材品质下降;中药材生产经营管理较为粗放,供需信息交流不畅,价格起伏过大,也阻碍了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办发〔2015〕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际,坚持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谋发展,科学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大力推动大宗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与特色中药材原生态种植,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鼓励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中药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推动生产流通现代化和信息化,重点支持焦作四大怀药、西峡山茱萸、济源冬凌草、卢氏连翘、封丘金银花、方城裕丹参、嵩县柴胡、唐河栀子、禹州禹白芷、南召辛夷、灵宝杜仲、辉县山楂等有代表性和特色中药材品牌化发展,增强道地药材品牌竞争力,推动中药材优质安全、供应充足、价格平稳,挖掘传统中医药文化内涵,恢复道地中药材主产区地位,实现我省由中药材资源大省向中药材产业强省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企业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中药材供给侧质量和效益。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2.坚持野生抚育和道地生产相结合。依托我省野生中药材原生态及适宜区域环境,大力推动传统技术挖掘、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引导野生中药材抚育和产业化生产,提高中药材品质,实现优质中药材生产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3.坚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以中药材质量控制为核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中药材可追溯系统,提高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打造道地大宗中药材品牌,努力提高我省特色中药材知名度。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初步完善,中药材种植科技水平大幅提升,中药材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基本建成,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中药材资源监测站点和技术信息服务网络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药材产区。

  ——常用大宗中药材种植平均产量较“十二五”末期增长10%,形成10种中药材原生态种植区。

  ——中药生产企业使用产地确定的中药材原料比例达到50%,重点中药生产企业主要中药材原料基地化率达到70%。

  ——中药材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基本建成,流通环节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率达到70%。

  ——全省中药材质量标准显著提高,中药材质量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围绕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以我省知名道地大宗中药材为重点,以中药资源保护为基础,以中药材生产为主线,大力实施七大工程(行动、体系),全面提升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水平。

  (一)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

  1.开展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全省108个县(市、区)的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立省中药资源标本库和省、市、县三级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对重点药用植物种质资源进行保护,制定河南省中药资源保护名录,防止野生中药材资源被破坏。

  2.建立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在资源集中的南阳西峡、洛阳栾川、焦作温县、三门峡卢氏建立4个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站及服务监测点,建立覆盖全省中药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体系,掌握中药资源动态变化,及时提供预警信息。

  3.完善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重点保护我省道地中药材和大宗中药材种质资源,完成四大怀药、连翘、柴胡、金银花等优良种质筛选工作,建设核心种质资源库,建设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区2—3个,建设洛阳、禹州药用植物园2个。挖掘整理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及适宜区域的种质资源,规划建设河南省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保护药用种质资源及生物多样性。

  (二)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

  1.加强中药材野生抚育、鼓励原生态种植。充分利用资源,重点针对连翘、柴胡、密二花等10种中药材,加强野生抚育引导,不破坏生态环境。鼓励企业利用山地、林地、荒地、沙地建设中药材种植原生态基地,实行规范化管理,保障中成药大品种和中药饮片的原料供应。

  2.规范建设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引导道地大宗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以生产企业为主导,重点建设基本药物、创新药物及保健食品等方面所需的四大怀药、山茱萸、连翘、杜仲、金银花、丹参、冬凌草、红花、山楂、柴胡等道地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使之成为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优质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积极推动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河南)基地建设。

  3.加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选用优良中药材品种,在焦作、新乡、南阳、禹州等地适宜产区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化、规模化繁育基地,开展四大怀药、山茱萸、金银花、桐桔梗、禹白芷、裕丹参、冬凌草、杜仲、卫红花、柴胡等道地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种子种苗(种源)繁育,从源头上保证优质中药材生产。

  4.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创新发展7—10家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省级示范型企业,在此基础上发展3—5家中药材产地精深加工企业,推动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鼓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开展趁鲜切制和精深加工,建设怀山堂四大怀药、佐今明金银花、禹州药王城、宛药、伊川豫西丹参、济源冬凌草等科技产业园区,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中药材绿色循环经济。

  (三)实施中药材技术创新行动。

  1.加强中药材基础研究。开展山茱萸、连翘、杜仲、四大怀药等中药材生长发育规律、药效成分形成机制与环境条件关联性研究,深入研究中药材道地性形成机制,完善中药材生产理论基础,构建理论体系。研发中药新用,优化产品结构,指导中药材科学生产,恢复道地药材河南主产区地位。

  2.传承发展中药材生产技术。继承和挖掘道地大宗中药材生产和产地特色加工技术,以郑州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大学等为依托,组建河南省中药材加工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开展四大怀药、山茱萸、禹白芷、连翘、杜仲、金银花、冬凌草、裕丹参、药用牡丹、卫红花、柴胡等优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研究、中药饮片加工技术及作用机理研究,修订30种道地大宗中药材种植和产地加工标准化技术规范,提升中药材现代化生产水平。深入挖掘传统中药文化的内涵,鼓励建设中药材博物馆,弘扬中药文化。

  3.开展中药材现代化生产技术研发。针对中药材易发病虫草害,开展绿色生物防治技术研究,重点加强山茱萸、怀地黄、金银花等5种中药材病虫草害防治。在省内外筛选优良品系,选育地黄、连翘、山茱萸、金银花、冬凌草等10个优良中药材品种,实施合理的中药材轮作,保障优质中药材稳定生产。支持开发怀牛膝等5种中药材机械化生产加工技术。

  4.促进中药材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优势,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协同创新,对疗效确切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仲景牌六味地黄丸、百泉柴胡口服液、太龙及福森双黄连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的中成药大品种进行扩能及二次开发,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快推进中药保健品、功能食品、药用化妆品等产品研发生产,发掘中药材在大健康产业中的价值,推动我省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实施中药材生产组织创新工程。

  1.壮大现代中药材生产企业。依托我省中药材自然优势,大力引进发达地区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培育现代中药材生产企业,鼓励企业自建中药材原料基地,打造四大怀药、山茱萸、连翘、柴胡、杜仲等道地中药材品牌。加大对重点中药材生产企业支持力度,形成3—5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现代中药材生产骨干企业,打造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全产业链龙头企业。

  2.推进中药材基地共建共享。积极引进国内大型中药企业在我省建设中药材生产基地,鼓励省内企业深入到中药材产地建设种植基地。支持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流通企业、中药材生产企业强强联合、因地制宜,建立金银花、连翘等5个跨省(区、市)中药材大规模共建共享基地。

  3.创新中药材生产组织结构。大力推广“品牌+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在西峡、温县、禹州、嵩县、卢氏等培育10个具有示范作用的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中药材从分散生产向组织化生产转变。

  (五)构建中药材质量保障体系。

  1.提高和完善中药材标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药品标准提高,规范中药材名称和基源,完善四大怀药、连翘、山茱萸、金银花、丹参、冬凌草、卫红花等中药材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标准,健全以药效为核心的中药材质量整体控制模式,提升中药材质量控制水平。完善农药、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等安全性检测方法和指标,建立中药材外源性有害物质残留数据库,建立怀山药、金银花、桔梗、菊花、山楂、葛根等10种以上药食两用中药材的安全性质量控制标准。

  2.建立覆盖主要中药材品种的全过程追溯体系。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可共享的中药材标准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四大怀药、连翘、山茱萸、杜仲、金银花、丹参、冬凌草、卫红花、禹白芷、柴胡、山楂等30种常用大宗中药材种植、加工、收购、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积极推动中药生产企业使用源头明确的中药材原料。

  3.完善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药品检验机构人才队伍、设备、设施建设,提升中药材检验检测能力,加大对中药生产企业使用的中药材原料、中药饮片抽样检验力度。鼓励在中药材主产区和集散地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六)构建中药材生产服务体系。

  1.完善生产技术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现有农业技术推广系统,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等,构建全省性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网络,重点建设郑州、南阳、洛阳3个区域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及许昌、焦作、新乡等15—20个工作站,加强对中药材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中药材基地建设整体水平提高。

  2.构建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全国中药材生产信息采集网络,规划建设1—2个全省中药材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和15—20个信息站点,构建中药材生产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准确发布中药材生产、销售、价格等信息,强化趋势预测、促进产需衔接,防止种植生产大起大落和价格暴涨暴跌。

  3.建立中药材应急储备体系。依托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和中药材生产企业,建设快捷方便的省级中药材应急储备体系,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应对重大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的用药需求。

  (七)构建中药材现代流通保障体系。

  1.实施中药材流通行业规范。贯彻实施国家《中药材仓库技术条件》《中药材仓储养护通用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完善中药材流通行业规范。重点针对四大怀药、连翘、山茱萸、杜仲、金银花、丹参、冬凌草等20种常用大宗中药材,建立包装、仓储、养护、运输行业标准,为中药材流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2.完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挖掘历史传承,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改进药材交易模式,支持中药材市场发展壮大。在中药材主产区、专业市场及重要集散地,规划建设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推动中药材集约加工与集中仓储,重点完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引导产销双方无缝对接,推进中药材流通体系标准化、现代化发展,形成中药材种植养殖、初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销售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围绕禹州、辉县中药材大市场建设,建设2个一体化的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支持禹州中药材专业市场创建全国新型中药材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对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组织领导,完善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协调机制,建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协调调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进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利用先进制造业、农业、林业、科技等专项资金和基金,加大财政资金对中药材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倾斜力度,支持中药材野生资源保护、种植养殖基地建设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生产服务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等。鼓励相关地方出台土地流转的财政扶持政策,完善道地中药材种植以奖代补与项目带动相结合的激励措施;参照粮棉油种植和林业生产的相关土地政策,将中药材生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省、市、县三级相关支农政策支持范围;支持对中药材种植户(含公司)或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进行直补,引导主产区选用优良品种、优质种苗和实用先进技术,提高种植水平和药材质量。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民间资本和外资对中药产业加大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加强项目绩效评价,逐步形成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三)加强行业监管。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规范中药材种植养殖种源及过程管理,鼓励中药企业使用来源明确、全程可追溯的原料中药材。强化中药材生产投入品管理,严禁滥用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严厉打击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不法行为。健全交易管理和质量管理机制,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维护中药材流通秩序,查处中药材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销售假劣中药材,建立长效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中药材高层次和国际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优秀企业及个人进行表彰,为中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培养中药资源管理、种植养殖、特色技术、信息服务和技术推广队伍,加强基层中药材生产流通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基层中药技术人员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升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协调服务作用,提供信息咨询、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等服务,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合法权益,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市场稳定。以中药骨干企业为龙头,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支撑,组建涵盖中药材种养、加工、仓储、流通企业的河南省中药材产业创新联盟,促进资源共享、技术共创、市场共建。积极开展中药材生产基地、良种繁育基地等规范化、品牌化生产体系认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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