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3-29 09:17 来源: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花园路144号,邮编:450008,电话:0371—65509812,传真:0371—65509800,电子信箱:hngxtbgs@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1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机构,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根据委领导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顺利开展、扎实推进。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把社会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涉及我委职能的企业服务、项目审批、市场准入、资质鉴定、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以及机关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列入公开、公示事项。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中小企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等热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传递正面声音,促进业务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限、方式和程序、监督和考核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各处室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拟制发公文审签与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同步运转,减少了工作程序,缩短了审核时限,提高了公开效率。

  (三)着力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窗口作用,加强对委主管的门户网站、中小企业河南网、河南省企业服务网的建设和管理,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改版升级,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委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我们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工作简报、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积极通过企业服务热线电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子信息屏、政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让公众了解、知晓我委工作领域、范围,方便公众办理涉及我委的事项,监督办理程序。

  (四)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学习培训。认真履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委办公室指定专人(专职1人、兼职3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协助、指导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本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参加省政府和工信部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还精心组织了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本部门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本部门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本部门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本部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38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5条;在政务微博(河南企业服务)公开发布186条;在河南日报刊登信息136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201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0次,其中: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门户网站政策解读稿件14篇,其他方式回应(通过河南日报、手机报)3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1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收到信息公开(信函)申请12件,其中:网络申请11件,信函申请1件。均已按程序在法定工作日内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收费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委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对其进行过收费。

  (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全面清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行政职权,进一步厘清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追责情形和承担责任的方式,落实行政主体责任,突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责任体系,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转变。目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由省人民政府通过,并经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已按有关要求,按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财政决算、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同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iitha.gov.cn)上及时完整公开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201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16条。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公开透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群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领域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形式与目录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如何更贴近企业与公众需求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创新。

  2016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委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的平台,推动我委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处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完善政务微博发布机制,适时开通微信公众号,方便公众办事和查阅信息。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实干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责任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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