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3-28 14:48 来源:长垣县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01号)要求,对我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本总结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会议培训、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情况及成效,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2016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打算、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具体举措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件》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调整和充实了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也充实和加强了领导力量,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完善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各工作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完善公开信息更新维护、保密审查、统计分析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领域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实现了公开内容人性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职责、政策法规、服务承诺长期公开。及时公开了县政府重点领域各项工作。

  (三)创新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网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和推广乡镇政务服务,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在“阳光”下运行。凡属公开范围的部门都在适当位置设立信息公开墙或公开栏。所有“窗口”单位都将行政许可事项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

  (四)加强考核监督,促进工作落实。为促进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2015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坚持每季度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随时网上查看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纠正。并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5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21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61条,占3.2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53条,占6.77%;规划计划类信息1536条,占3.92%;行政许可类信息4182条,占10.66%;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等方面信息17836条,占45.48%;其它类信息11745条,占29.95%。

  (二)主动公开方式

  在全县主动公开的39213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20901条,占53.3%;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471条,占1.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8548条,占21.8%;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4549条,占11.6%;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4744条,占12.1%。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5年,全县按照程序分类办理回应解读194件。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并及时对申请人进行了回复。

  五、行政复议情况

  2015年,全县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情况。

  六、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县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七、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全县没有发生举报投诉情况。

  八、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县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和推广乡镇政务服务,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在“阳光”下运行;凡属公开范围的部门都在适当位置设立信息公开墙或公开栏。所有“窗口”单位都将行政许可事项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

  九、制度建设情况

  制订完善了《长垣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十、会议培训情况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先后5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年举办培训班4次,接受培训人员780人次,进一步提了高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能力。

  十一、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及成效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县政府办公室成立了政务公开科,作为办公室的内设科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也都明确了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县累计投资87万元,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

  十二、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01号)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成效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及时将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县政府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

  2、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县政府部门在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

  3、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

  2、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工作。

  3、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和划拨供地结果公告等信息。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征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信息。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等信息。

  2、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3、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定期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

  4、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公开环境监测信息。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指数(AQI)值,公布我县空气质量,及时公布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定期公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

  2、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开通在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整改情况。

  3、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质疑。

  (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重要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重点公开抽检结果和相关企业、产品信息。

  (八)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本地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结果等信息。

  2、公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机构信息。公开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

  (九)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落实

  1、继续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各牵头部门网站设立本领域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县政府门户网站向各牵头部门开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后台,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栏目的保障和发布工作,保证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

  3、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县政府各部门都明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督促本系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负责督查指导全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不力的牵头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定期对各部门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内容保障、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期完成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通过媒体曝光。

  十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2015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仍需创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工作仍需加大力度。建议:省里多组织经验交流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工作经验。

  十四、2016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打算、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具体举措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为目标,继续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采取以下四个方面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任务明确、制度完善。二要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建言献策,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三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四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附件:长垣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责任编辑: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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