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时间:2016-03-23 11:18 来源:漯河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漯河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统计表等九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漯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he.gov.cn)和漯河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漯河市嵩山路北段联通公司9楼;邮编:462000;联系电话:0395-3139910;电子邮箱:lhzfwz@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行政权力清单、财政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九大重点领域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集中展示,切实完成省定重点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5年,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具体,公开形式多元化、信息化,依托完善的机构设置和健全的制度,将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落实到行政工作的各环节,通过信息公开查找、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工作人员上下齐心,漯河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切实完成省定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政府网站的普查工作,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基本指标》,逐项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自查并整改。

  (三)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加强对机构建设、人员保障、依申请公开办理、重点工作推进、培训交流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行政权力清单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及中介机构信息等9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群众申请和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跟踪处理结果。完善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指标,逐步推进社会评议工作,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

  (四)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的举报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通报批评,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2015年,漯河市继续强化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详细登记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的标题、保密审查人、签发领导等信息,编制存档。通过会议、培训、正式文件的形式,对各信息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做出具体要求,使全市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全年没有出现因公开政府信息而造成失、泄密事件。

  (六)认真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漯河市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各单位根据《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位公民的申请,按照国家“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做出最合适的答复。大部分单位接到公开申请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然后进行答复,确保维护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又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36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799条,占3.2%;制发规范性文件1964条,占3.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市档案馆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629条,占1.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0169条,占72.5%;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724条,占6.7%;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32条,占1.1%;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215条,占18.4%。

  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1.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同级政府网站发布服务指南,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都在第一时间主动公开。

  2.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通过本级政府网站依法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预算、决算、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均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级政府网站设立了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方便查询监督。

  2.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市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3.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完整公开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及时公开了本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按年度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和施工企业信息。

  2.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工作,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

  3.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公开了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和划拨供地结果公告,同时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了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公开了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及时发布了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征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发布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

  2.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推动了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3.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进行了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

  4.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及时公开了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公开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了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等信息。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实时发布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指数(AQI)值,及时公布了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2.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公开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了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整改情况。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及时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管重要政策信息、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了漯河市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结果等信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服务、收费等信息以及慈善组织信息。

  2.公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了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

  四、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数量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2458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40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4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0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3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482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9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985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共收到申请数105件,其中当面申请26件,占申请总数的24.8%;书面(信函、传真)申请63件,占申请总数的60%;网络申请16件,占申请总数的15.2%。所有申请均已按时答复,其中属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1件,按《条例》规定同意公开答复数25件,依申请部分公开16件,不予公开2件(其中涉及个人隐私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诉讼情况

  漯河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共1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共9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举报投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省政府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政策,因此漯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些滞后,一些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实现全市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站群系统尚未建设。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多,公民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取得政府信息。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漯河市研究部署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方案,动员各牵头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省定重点任务进行逐条分解,抓好全面落实。目前,我市已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题栏目,各牵头单位积极准备,充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栏目内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为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方便群众了解全市各领域的政府信息,漯河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逐步改版,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增设便民服务平台,让公众可以更加便捷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通民生实事栏目,公布专用邮箱,广泛征集群众建议,成为漯河市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

  (三)规范程序,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使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深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答复机制,明确受理机构、方式、程序、要求及答复时间。对申请较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稳步推进主动公开,加强对复杂敏感信息申请的妥善办理。

  (四)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及部门事业单位开展了业务培训,传达了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培训,提高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性和积极性,促进了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快发展。

  (五)狠抓落实,进一步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人员保障、依申请公开办理、重点工作推进、学习培训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群众申请和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跟踪处理结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指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工作。

  附件:漯河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责任编辑: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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